辦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匯源路 聯系電話:0875-6121259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8:00—11:30,14:30—17:30
負責人姓名:段耘書
一、貫徹落實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和旅游發展政策措施,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游整體形象塑造和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擬訂旅游市場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負責全縣智慧旅游建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九、負責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
十、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指導、監管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政審批、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文化和旅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全縣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促銷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文化藝術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開展文化藝術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訓。協調、落實文化藝術和旅游高層次人才有關服務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