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地獲取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交和受理行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編制本指南。并根據需要適時進行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以下稱本單位)主動公開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本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獲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領導及分工、工作規則、機構職能;
2.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政府網站年度報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4.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結果、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
5.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6.重大建設項目;
7.行政監督與管理;
8.生態環境保護信息;
9.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對外發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1.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longling.gov.cn);
2.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三)政府信息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系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
辦公時間:08:00-11:30;14:30-17:30
郵政編碼:678300
聯系電話:0875-6128408
郵箱:llxhbjbgs@126.com
(二)申請所需材料
申請人須填寫《龍陵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可在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本,復制有效;不具備下載條件的,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應盡可能準確、具體,以便行政機關精準查找;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上述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申請接收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5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到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后,本機關將出具接收回執。地址:龍陵縣龍華社區金溪路1號。
2.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至本機關受理機構。郵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龍華社區金溪路1號,郵政編碼:678300.
3.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提交申請。鏈接: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0c9aea6b-bdde-4044-98eb-a8c304c39ea6。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查詢碼等信息,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傳真至本機關受理機構。傳真號碼:0875—6128408。
5.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發送至本機關申請郵箱,并電話聯系確認接收日期。郵箱:llxhbjbgs@126.com。
(四)申請辦理流程
本單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單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單位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五)申請注意事項
1.本單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單位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單位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委托他人或組織代為申請的,需向行政機關提供委托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
4.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
本單位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
郵政編碼:678300
聯系電話(傳真):0875-6128408
郵箱:llxhbjbgs@126.com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對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投訴受理機構為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辦公室,辦公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聯系電話:0875-6128408;傳真號碼:0875-6128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