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名稱: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單位負責人:張睿玲
三、辦公地點:龍陵縣龍山鎮興農路下段延長線
四、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電話:0875-6125911,傳真:0875-6125911,電子郵箱:llxscj888@163.com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維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縣委有關工作要求。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標準化戰略和食品安全戰略。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經營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經營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市場監督管理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五)統籌推進價格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調查及其他工作,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六)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龍陵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統籌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負責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七)執行國家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工作,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使用以及化妝品經營環節的質量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抽檢工作,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及處置。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權限實施特種設備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宣傳教育、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知識產權事業發展規劃、制度措施。負責保護知識產權,統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統籌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應當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縣公安局依法提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共同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及患者救治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與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依法對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對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立案查處。
(五)與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負責轄區食鹽專營工作。
(六)與縣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群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