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指導協調鄉鎮食品安全工作。承擔和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食品生產流通、經營銷售及餐飲服務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產品抽檢和不合格產品召回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保障工作。負責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組織查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組織查處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和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