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名稱:云南龍陵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二、辦公地點:龍陵縣龍山鎮赧場社區龍玉大道3號
三、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14:30—17:30
四、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875—6121131
傳 真:0875—6121131
電子郵箱:llxgyyq2009@126.com
中國共產黨云南龍陵產業園區工作委員會、云南龍陵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產業園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產業園區工作的全面領導,統一負責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及規劃區內的組織領導、發展規劃、協調服務、經濟管理、招商引資等職能。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決定。負責產業園區黨的建設工作,領導產業園區全面工作;負責產業園區發展建設工作。
(二)根據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中共龍陵縣委、龍陵縣人民政府的授權范圍,行使產業園區規劃區內的行政管理、經濟管理權限。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商貿流通、對外貿易、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經濟技術開發等有關產業園區工作的方針和政策。結合實際,組織實施飛地經濟、合作共建。
(四)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產業園區發展規劃,擬訂產業園區重大項目布局、重點項目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并組織實施。依據上位國土空間規劃,開展好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并按程序報批,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五)負責編制產業園區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計劃并按規定組織實施,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產業園區建設管理職責。
(六)負責入園企業和投資建設項目的審核、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和下屬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金融機構做好產業園區政府性投資的融資工作;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或財政部門的委托,履行產業園區財政、資產管理等職責;負責產業園區重點項目庫管理,負責入園企業項目爭取、經濟運行數據收集與分析等工作。
(九)負責產業園區的招商引資、宣傳推介、人才引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十)服務和融入“一帶一路”、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擴大對外開放建設。
(十一)建立健全產業園區的各項行政管理規定、服務措施和激勵制度。
(十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要求,落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責任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十三)完成中共龍陵縣委、龍陵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聚焦主責主業,堅持發展實體經濟的功能定位,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原則上將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市場監管、治安維穩、道路管網養護、綠化保潔等公共事務交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統一實施,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在人力物力保障和監管責任上配合抓好落實。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不代管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