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了解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要求,編制本指南。并根據(jù)需要適時進行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公開涉及公眾利益調(diào)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獲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機構(gòu)概況:包括領導信息、機構(gòu)職能、機構(gòu)設置、辦公地點、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等;
2.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3.政策文件: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公共機構(gòu)節(jié)能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4.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自評報告、三公經(jīng)費等;
5.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6.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子網(wǎng)頁(https://www.longling.gov.cn/zwgk/xzbmgkml/llxjgswglj/fdzdgknr/jggk.htm)、報刊、雜志,利用廣播、電視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及時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gòu)信息、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gòu):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地址:龍陵縣龍山鎮(zhèn)龍山路133號
郵政編碼:678300
聯(lián)系電話及傳真:0875—3060302
郵箱:lljgswj@126.com
(二)申請所需材料
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到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領取或在“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下載打印。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nèi)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上述內(nèi)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在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申請的形式
申請人可按照本指南要求通過遞交《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gòu)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到本機關辦公地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郵寄申請。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以本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政府網(wǎng)站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tǒng)提交申請。鏈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9b048a68-8c94-40b7-8049-f0b47d7a06bf。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傳真至本機關受理機構(gòu)。
5.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發(fā)至本機關受理郵箱,并電話聯(lián)系確認接收日期。
(四)申請辦理流程
本機關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jīng)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gòu)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時限。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jù)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做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屬于工商、不動產(chǎn)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五)申請注意事項
1.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瓌t上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zhí)行。
2.委托他人或組織代為申請的,需向行政機關提供委托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
3.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guī)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gòu)
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具體承辦政府信息公開事宜。辦公地址:龍陵縣龍山鎮(zhèn)龍山路133號;郵政編碼:678300;聯(lián)系電話及傳真:0875—3060302。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