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40419-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安全生產 | 發布日期 | 2024-04-19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鎮直及駐勐各單位:
現將《勐糯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勐糯鎮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勐糯鎮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號)、《云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安〔2024〕3號)、《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保山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保安〔2024〕5號),《龍陵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龍陵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龍安〔2024〕6號)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結合勐糯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刻理解“治本”含義,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十大行動”,落實落細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堅決防范遏制群死群傷的各類事故發生,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二)主要原則
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著力消減重大風險,著力消除由于重大風險管控措施缺失或執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隱患,著力整治群眾身邊突出安全隱患,著力“神經末梢”“最后一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針對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瓶頸性堵點和根源性問題,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加強源頭管控,夯實安全基礎,強化事故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監測預警,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圍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會防”,實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責任、安全規劃、安全法治、安全標準、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質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大幅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退出市場;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后仍無法達到安全條件的企業,依法堅決予以淘汰退出。
——堅持社會共治、群防群治。把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貫穿工作始終,把治理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強化聯防聯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不斷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筑牢安全生產人民防線。
(三)行動目標
通過三年努力,到2026年,全鎮安全生產水平實現明顯提升,經濟社會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類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安全感顯著增強,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成熟有效運行。
——安全生產治理能力顯著提升。黨委政府、各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紅線的意識更加強烈,消減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顯著增強。
——安全風險防控能力顯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重大風險“4張清單”實現動態更新,重大事故風險隱患實現動態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
——安全生產監管能力顯著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服務向小微企業和農村地區延伸,安全生產監管力量配置實現優化。
——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嚴密防范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全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部分重點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易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反轉。
二、組織領導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由鎮安委會統一領導,鎮安委辦牽頭抓總,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部門主動作為,統計分析研判、常態化督導檢查。各成員單位要主動配合鎮安委辦開展三年行動日常工作的統籌、調配,聯合開展必要的督導檢查、迎檢迎考等工作。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1.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推動工作。繼續加強學習《習近平關于防范風險挑戰、應對突發事件論述摘編》《總體國家安全觀學習綱要》,專題學習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將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教育列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宣傳辦牽頭,安委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2.及時組織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鎮安委會成員單位分別負責)
3.完善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按程序報上級安委辦備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獎勵、責任追究等相關配套措施。加強安委辦力量建設,完善配套支撐保障和內部監督措施,確保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安委辦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4.組織參加上級開展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根據全國統一安排,2024年,重點開展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5年,重點開展金屬冶煉生產經營等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6年,重點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安監站、衛生院、文化站、消防救援隊等分別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組織其他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上級全覆蓋培訓。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作為重要內容,配合縣級部門分批分期組織對上級開展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未覆蓋到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上級開辦的專題安全教育培訓。
(三)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執行能力提升行動
6.實行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摸清已明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底數,建立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清單。(鎮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
7.加大判定標準和檢查事項宣貫力度。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情況,大力宣傳上級制修訂的重點檢查事項解讀、檢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四)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8.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按照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依據《云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完善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其中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2024年底前,永昌鉛鋅礦、大山頭采石場、拓鑫礦業要全面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9.暢通重大事故隱患舉報渠道。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作為重要內容,配合縣級部門宣傳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機制,公布舉報電話等;進一步強化企業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監督中的作用,鼓勵社會各界、群眾團體等對重大隱患實施監督。
10.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用好重大安全風險基礎信息、責任分工、防控措施、應急處置“4張清單”。(安委辦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嚴格落實政府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制度。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三級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建立完善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加大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2025年,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安委辦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責任追究機制。配合上級部門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雙報告”制度,定期開展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督促整改。(安委辦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機制。2026年底前,建立完善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實現國土空間規劃和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等有效銜接。(國規所負責)
(五)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
14.推進建成一批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持續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非煤礦山、尾礦庫、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水利、能源、消防、粉塵涉爆、煙花爆竹、油氣儲存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力度(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底前,建設完善危化品、非煤礦山等高危企業安全生產電力監測分析系統,推進企業用電異常數據共享應用;2025年底前,實現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重點粉塵涉爆等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全覆蓋;2026年底前,安全生產風險智能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加快推進電力、供水、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設和消防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設,支持工程檢測云平臺等建設,實現“能監測、會預警、快處置”功能。
15.加快淘汰退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單位。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的工藝技術和裝備設施,扎實開展尾礦庫閉庫銷號、老舊直流內燃機車報廢、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違規改裝、“非標電動車”違規銷售治理。2025年底前,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決“小散亂”問題。
16.支持推廣應用一批先進技術。推進小型生產經營場所、經營性自建房、老舊住宅小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推進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裝置安裝應用。大力推進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隧道施工等行業領域“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
17.集中實施一批治理工程。加強農村道路安全隱患突出路口路段的排查治理,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燈一帶”工程和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牽頭)。
(六)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18.推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深化提升。嚴格督促危化品、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在崗和新招錄從業人員100%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安監站、市場監管所分別負責)
19.推動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用工管理。2025年底前依托國家“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推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特種作業等用工管理,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操作規程。(安監站、消防隊負責)
20.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結合各行業領域實際情況,監督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執行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等規定,特別是要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制,提升從業人員整體能力水平(安監站負責)。
21.推動從業人員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組織開展《云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宣貫活動,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形成常態化機制。推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全面依法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滿足安全風險防范和事故搶險救援需要。(安監站牽頭)
(七)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22.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措施落實,推進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評分制和黑白名單制。推進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探索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定級制度,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八)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
23.依法集中公布、曝光、處理重大事故隱患。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針對典型事故暴露出的嚴重違法行為和群眾舉報反映強烈的安全問題,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配合上級部門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4.加強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檢查。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建筑工程拆除、高處作業、土方開挖、管線疏浚、有限空間作業、危險物品充裝和接卸作業以及場內機動車輛等現場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惹大事。(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25.加強建設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規范建設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單位準入規定,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用工及分包單位準入管理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培育高素質施工作業人員,穩定施工勞務用工隊伍。(各建設工程主管部門分別負責)
26.提升安全監管能力。2024年底前,配合上級部門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加強宣傳引導,抓好以案說法、以案促改。
27.提升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切實提升安全監管能力。2024年底前,結合上級開展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開展安全監管人員跟班集中培訓;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入職培訓和復訓大綱(試行)》和《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培訓系統化規范化水平。(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九)開展消除安全監管盲區行動
28.嚴格執行國家出臺的明確新興行業領域和職能交叉安全監管職責劃分的有關文件,以及《云南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省級主管部門(單位)目錄》《龍陵縣部分職能交叉和新興行業領域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等省、市、縣有關文件,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采取部門會商、“一事一議”等方式明確監督部門和監管責任,逐項研究消除爭議和模糊地帶,加強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安全監管。(安委辦牽頭,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9.針對所有小、散、多、亂的個體經營戶,2024年底前要摸清底數,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對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探索建立作業報備等相關制度,盯緊看牢個體經營戶生產經營活動全鏈條、各環節,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嚴防因漏管缺管導致的事故發生。(鎮人民政府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30.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結合本單位職能職責和工作實際,廣泛向社會各界、廣大群眾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納入綜合考評的各有關單位分別負責)。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這個主題和目標,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交通安全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等活動,將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科普、教育培訓活動,組織貼近生產生活的應急處突、避險逃生演練。
31.在勐糯飛揚公眾號設置安全生產專題欄目。利用好政務公開、媒體曝光、新聞發布等方式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問題,播放安全警示宣傳片強化典型事故教訓吸取。(宣傳辦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建立完善信息匯總、動態研判、晾曬通報、督導檢查等機制,切實加大督促推動力度。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有關工作,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的跟蹤分析,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定期向分管負責同志匯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情況并提供工作建議。
(二)加強安全投入
探索利用政府預算,加大安全生產領域投入力度。科學合理安排預算,確保重大事故風險隱患治理資金,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一張藍圖繪到底,以久久為功的勁頭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會防”等治本之策,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督促企業單位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在企業績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嚴防低價中標影響企業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規制度
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加強宏觀調控和配套政策供給,增強安全生產綜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推動不斷完善有關工作規定要求,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安全生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強落實上級涉及安全生產的推薦性標準,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強制性標準監督落實,積極培育發展安全生產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從源頭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強化正向激勵。
用好正向激勵手段,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要加大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先進單位的通報表揚力度,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嚴格按照技術示范和改革試點要求開展試點示范,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水平提升。
(五)強化考核巡查。
把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重點,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導督辦、責任倒查等各項工作機制,緊盯重點行業,突出重點地區,緊抓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區域和點位開展督導檢查,嚴格問責問效,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