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鎮以人民滿意為目標,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第一信號轉化為第一行動,運用好“三級三調”調處機制,通過“望聞問切”四步走的調解方法,因人施策、因事施策,確保矛盾糾紛“案件事了”,目前龍山鎮已化解各類矛盾糾紛49件。

“望”民情,發現矛盾苗頭。龍山鎮建立鎮村組“縱向聯動”和綜治、公安、司法“橫向”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鎮村人民調解員、老干部、老黨員、老同志等群眾力量,借助網格員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第一時間接受群眾問題反饋,及時發現矛盾糾紛的苗頭性、傾向性線索,做到前置預防、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處置。

“聞”民聲,傾聽群眾心聲。落實黨政主要領導每月下基層接訪制度,用活“村兩委”“小組長”“駐村工作隊”三支基層治理隊伍力量,圍繞土地糾紛、家庭矛盾、鄰里關系等群眾關心、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分組、分片走訪群眾、深入群眾,“面對面”聽“隱情”、查“輿情”、建“感情”,全面掌握群眾訴求,及時分析研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問”緣由,全面調查取證。通過走訪調查、實地訪談的方式,多渠道、全方面掌握矛盾糾紛歷史由來、演變過程及當下癥結,及時掌握一些關鍵證據。并主動了解當事人思想動態,傾聽當事人的意見和看法,向當事人擺事實、講道理,引導當事人依法反映訴求、合法維護權益,防止矛盾糾紛反復、激化。
“切”病因,精準對癥下藥。找準糾紛切入點和當事人利益平衡點,及時研判分析,向當事人辨明利害關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疏導,靶向發力,切斷矛盾根源,及時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諧、不穩定、不安全因素,確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