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50611-00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5-06-11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便于更好理解《龍陵縣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若干措施職責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背景及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級工作要求,堅決防范遏制動火作業引發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龍陵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深刻汲取近年來全國若干起重特大火災事故和一系列電氣焊火災事故教訓,建立健全電氣焊等動火作業安全協同監管、信息通報共享、線索移送和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強化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堅決防范遏制動火作業引發的群死群傷事故,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三、總體框架
《方案》包括縣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個部分,重點為主要任務,從強化責任落實、備案管理、內部審批等九個方面,二十七項具體工作進行任務分工,對工作任務進行細化和明確。
四、主要內容
一是強化責任落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的場所誰管理,誰動火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方動火作業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安全責任。
二是強化備案管理。人員密集場所中涉及動火作業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應依法實行備案制度,建設單位或個人要履行備案義務,委托具備資質的單位施工,嚴禁違規分包、轉包。有關部門要結合備案情況開展暗訪檢查。
三是強化內部審批。單位要將動火作業內部審批納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規范審批程序,實行“一次動火作業、一張動火作業證、一套安全技術措施”,經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實施。承包、承租方的動火作業要經產權單位或統一管理單位同意。
四是強化教育培訓。對未經培訓上崗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合格后再上崗。動火作業要符合相關標準,作業期間嚴格做到“六必須”。
五是強化協作聯管。加強協作聯動,形成監管合力。
六是強化執法檢查。嚴查未落實相關責任措施而動火作業的突出問題,依法查處違規動火作業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是強化追責問責。按照“三管三必須”和權責一致的要求,啟動責任倒查機制,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八是強化舉報獎勵。對違規電氣焊作業進行舉報,落實舉報獎勵,做到應獎盡獎、依法重獎、依規快獎。
九是強化技術支撐。對存量焊機進行“加芯賦碼”或其他“一機一碼”技術改造,建立電氣焊設備基本信息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