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40123-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4-01-23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辦、教育體育局、公安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
現將《龍陵縣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龍陵縣公安局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保障在校師生飲食安全,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根據省食安辦等五部門聯合簽發的《云南省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云食安辦〔2023〕28號)、《保山市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保食安辦〔2024〕1號)的工作要求。縣食品安全辦會同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從2024年1月至6月,聯合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各方責任,聚焦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切實保障在校師生飲食安全。
(二)工作原則。
——堅持注重實效,切實督促整改到位。圍繞學校食堂承包經營行為、有害生物防治、環境衛生、加工操作等重點,細致排查風險隱患,明確整改方案、時限和責任人,嚴格考核驗收,確保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堅持問題導向,嚴懲違法違規行為。緊盯突出問題,嚴格監督執法,嚴厲處罰到人,嚴肅追責問責,強化行紀銜接、行刑銜接,加大重大案件查辦、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遏制校園食品安全事件。
——堅持壓實責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線。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校長(園長)第一責任人責任,夯實承包經營企業主體責任,統籌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力量,防范校園食品安全風險。
——堅持綜合施策,健全長效治理機制。打好組合拳,多政策、多途徑、多方式,綜合發力,指導行業協會推動企業加強自律、規范發展,提升社會監督效能,突出治本之策,完善制度機制,健全常態化治理體系。
(三)主要目標。通過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一批重點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規范一批承包經營企業,解決一批突出問題、選樹一批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設成果,著力解決管理不規范、責任落實不到位、食堂環境不衛生、校園食品安全事件多發等突出問題,力爭取得可感知、可檢驗、可評判的工作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公辦學校校長(園長)、非公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將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大資金統籌和學校食堂設備購置、基礎設施提升改造經費投入。要依法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定期召開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分析會,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開展“除四害”行動,完善防鼠防蠅設施,在學校食堂就餐區、食品處理區建立實用的有害生物防治設施設備,避免有害生物侵入和棲息。2024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學校要對食品安全進行一次全面自檢自查和整改,突出對庫存食品進行全面清查,對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對食堂環境衛生進行全面清潔,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全面培訓。(縣教育體育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配合)
(二)落實校園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明確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自覺履行組織領導和督促落實校園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督促配備學校食堂包保干部,指導包保干部落實“三張清單加一項承諾書”制度(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督查清單、食品安全責任與任務承諾書),照單履職、開展督導,落實包保干部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督導,對督導發現的問題跟蹤整改并通報屬地監管部門,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靠前指揮、現場辦公。要強化能力培訓,對包保干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進行全員培訓。(縣食品安全辦負責)
(三)落實教育體育主管部門管理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評價指標、納入學校督導評價體系,對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進行部署,指導和督促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供貨者評價和退出機制,對供貨者的食品安全狀況等進行評價,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貨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建設和“六T”實務管理,加強對食品來源、采購、加工制作全過程的監督。(縣教育體育局負責)
(四)落實監管部門責任。嚴格學校食堂許可準入,學校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即為食品經營許可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建立承包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加強日常監管和抽檢監測,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各鄉(鎮)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體育局對春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進行一次全覆蓋專項檢查,實施智慧監管,全面運用“市場監管通APP”,實現監管數據集中統一在“云南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歸集。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五)規范承包經營行為。嚴格執行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規定。嚴格招投標程序,督促學校依法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協議),及時公示中標企業名單。加強對承包經營企業的監督,定期考核評價,明確退出機制,及時清退和規范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應對食品安全負責,依法依規依標進行經營,無條件接受委托方監督,不得轉包或分包。(縣教育體育局負責)
(六)加強制度機制建設。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傳長效機制,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31654-202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宣貫。建立教育體育、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檢查督查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和治理長效機制。(縣食品安全辦牽頭負責)
三、方法步驟
(一)制定方案(2024年1月中旬)
縣食品安全辦會同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龍陵縣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以下簡稱縣級工作專班),制定整治方案和考核驗收辦法,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統籌推進全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辦會同相關部門組建本地區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以下簡稱鄉(鎮)級專班),對照本實施方案,明確校園食品安全亟待治理的突出問題,于1月22日前細化制定鄉(鎮)自查整治實施方案,并上報縣級工作專班。
(二)集中整治(2024年1月—3月)
各鄉(鎮)專班按照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組織本轄區全部學校食堂、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春季開學前開展自查整改。3月8日前,各鄉(鎮)專班結合春季學期開學,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學校食品安全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開展校園食品監督抽檢,核查違法違規線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做到集中整治一批突出問題、查處一批重點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
(三)考核督導(2024年3月—5月)。
縣食品安全辦組織教育體育局、公安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成立專項督導組,依據《龍陵縣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考核驗收辦法》,3月15日前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各鄉(鎮)學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開展督查和考核驗收。對于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不扎實、不深入、走過場,考核驗收未通過的,運用“三書一函”(掛牌督辦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提醒敦促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四)完善制度機制(2024年4月—6月)
各鄉(鎮)工作專班、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對照相關清單、臺賬,積極穩妥有序完成任務,梳理總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情況,形成一批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成果,向縣級工作專班報送書面總結。縣食品安全辦形成總結報告,報送縣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為遵循,以堅決的態度、嚴實的舉措、迅速的行動,敢于動真碰硬,把排查整治行動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層層壓實屬地責任,推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扎實推進、落地見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細化目標任務,建立健全相應工作專班,建立健全重點任務、整治成果清單工作臺賬,對照整治成果清單,明確行動時間表、路線圖,推進整治行動按時按質完成。堅決杜絕形式主義、走過場。
(三)廣泛收集線索。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縣、鄉(鎮)市場監管部門要開通舉報郵箱,公布舉報電話,受理和處置公眾反映的校園食品安全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結束后,鄉(鎮)工作專班要將線索處置情況報縣工作專班。
(四)加強協調督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重大問題、重大案件的分類指導、掛牌督辦,督促各鄉(鎮)加強行業管理,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推動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走深走實。
(五)搞好宣傳引導。加強輿論引導、法規政策宣傳解讀。及時曝光校園整治行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共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鄉(鎮)工作專班應每月10日前報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9(遇到節假日、周末報送時間提前到放假前一天);不定期報送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制度文件。2024年1月22日前,報送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細化實施方案及工作專班聯絡表(附件11);3月10日前上報自查報告及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10。5月10日前上報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送郵箱:llxscjgsab@163.com)。
聯系人:縣食品安全辦羅李高璐
縣教育體育局陳安和
縣公安局胡明益
縣衛生健康局楊曉清
縣市場監管局楊國盛
附件:1.龍陵縣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縣級工作專班
2.龍陵縣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考核驗收辦法
3.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成果清單
4.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預期成果清單(模板)
5.開展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
6.學校排查清單
7.校外供餐單位排查清單
8.承包學校食堂企業排查清單
9.開展執法稽查及培訓情況統計表
10.自查整治問題清單
11.工作專班聯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