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1-110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其他 | 發布日期 | 2021-11-01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國務院關于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意見》(國發〔2020〕15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云南行動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20〕1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推進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43號)等要求,宣傳衛生健康知識、培養文明衛生習慣、推廣健康生活方式,引導群眾踐行健康強國理念,提高全民健康素養水平,促進全社會形成健康文明新風尚,龍陵縣決定組織實施“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工作,努力提升龍陵縣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居民健康素養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力爭在“十四五”期間龍陵居民健康素養水平提高15個百分點。
(二)分級目標
龍陵縣總體居民健康素養水平每年比上一年提高至少3個百分點。
1.縣級工作目標
(1)建立健全保障有力、協調順暢、運作高效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體制,持續推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重點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社區健康倡導干預工作機制,加強組織保障,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各項制度,調動全社會力量有效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全面推進健康倡導干預工作,力爭兩年內基本達到國家或省級健康促進縣創建標準。
(2)統籌推進80%的村(社區)規范實施健康倡導干預,建立滿足工作需要的社區健康倡導員隊伍并加強培訓考核。
(3)總結、提煉、推廣鄉鎮及村(社區)實踐經驗。
2.鄉鎮工作目標
(1)組織開展本鄉鎮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大力組織實施“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全力推進健康倡導干預試點。
(2)逐步建立和完善鄉級層面全面推進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高效體制和長效機制,積極探索工作推進落實的方式方法途徑,指導、總結村(社區)實踐探索。
(3)加強對社區健康倡導員隊伍的管理教育,加強培訓考核。
3.村(社區)工作目標
(1)組織全社會全面、有效開展社區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推進落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生活“六條新風尚”,積極探索實踐工作推進落實的方式方法途徑。
(2)每個村(社區)培養一名社區健康倡導員(或健康宣傳員),要求必須掌握健康倡導干預基本知識技能,并能扎根村(社區),持續不斷進村入戶開展倡導干預。
(3)每名社區健康倡導員每年有效倡導干預人數不低于70人(結構符合人口年齡譜系)。
(4)倡導干預對象的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行為形成率達到80%以上。
(5)探索、總結契合當地實際、可推廣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模式(重點是社區健康倡導和行為干預模式)。
二、項目范圍及周期
本項目結合愛國衛生“七個專項行動”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參與行動”,在全縣10個鄉鎮97個村(社區)實施(詳見附件1)。本輪項目執行周期為2021年。
三、項目管理
(一)組織管理架構
縣級成立項目領導小組和項目管理辦公室,成立專家組。鄉鎮級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項目管理工作。
村(社區)有項目實施小組,明確健康倡導員。
(二)組織機構與職能
1.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工作的領導,成立龍陵縣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納一平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王宗槐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成 員:許永平 縣財政局副局長
董詩彪 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洪家奇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楊春松 龍山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杜自山 鎮安鎮黨委副書記(專抓政法工作)、武裝部長
鄭 宇 龍新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孟廣新 龍江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楊云蓉 臘勐鎮宣傳委員
朱紹貴 碧寨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李志貴 象達鎮宣傳委員
于尹澤 平達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楊培育 勐糯鎮黨委副書記(專抓政法工作)、武裝部長
王 斌 木城鄉人大主席候選人
楊永能 縣人民醫院副院長
楊國娟 縣衛生健康局疾控預防控制股負責人
楊艷茸 縣衛生健康局規財股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洪家奇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人員自行遞補。
2.技術指導組
為加強對各村(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的技術支持,成立項目技術指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洪家奇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組長:王懷昌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員:廖明磊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健教科科長
瞿春平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科科長
寸勐震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病科科長
熊其珊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長
朱秋玲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皮結科科長
熊燦珍 縣人民醫院健康促進辦主任
廖碩發 縣人民醫院內二科主任
高明芬 縣人民醫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
楊祚芹 縣中醫醫院公衛辦主任
各鄉鎮衛生院公衛辦負責人
技術指導組負責項目技術指導和具體實施,收集、整理、分析、上報相關數據,開展人員培訓,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項目督導與檢查。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鄉鎮衛生院負責結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利用縣鄉村三級健康教育服務網絡,組織開展健康素養促進工作,配合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健康素養監測,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主要內容
科學分析居民健康素養狀況,針對居民健康需求,找出健康行為干預重點難點,整合健康教育資源,注重實際健康行為改變,組織實施“村(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加快提升居民素養水平。
(一)創新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工作機制
1.組建以健康教育專業機構為主的技術支持團隊,為各村(社區)開展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提供技術支持。
2.建立覆蓋縣鄉村三級的工作網絡。每級應有負責項目工作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建立和完善項目網絡工作和相應工作制度。
組建村(社區)健康倡導員隊伍。健康倡導員由社會事務員擔任,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語言表達、溝通能力強,熟悉當地群眾,善于做群眾工作,在群眾中較有影響力,通過培訓能夠掌握并運用基本健康知識、倡導技巧、干預方法。
各鄉鎮由社會事務辦民政助理員負責健康倡導員的日常管理、督促,召開日常工作例會,對健康倡導員進行現場指導,年度內轄區所有村(社區)至少覆蓋一次。
縣衛生健康局確定專人負責社區健康倡導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項目方案、干預手冊對基層健康倡導員進行培訓,并進行現場指導。探索使用微信公眾號或微信群等新媒體平臺為健康倡導員提供經常性的技術支持、重點信息提供和督導評估。
(二)健康倡導員為居民提供入戶的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服務
1.社區倡導服務對象的選擇
按照云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的年齡、性別結構,以村(社區)為單位選擇服務對象,每個村(社區)健康倡導員需要在管轄范圍內確定70人并提供服務,服務對象應當來自不同的家庭。相應的年齡、性別要求如下表:
結合當地實際,在選擇服務對象時優先考慮在家庭中能影響其他家庭成員的人員,如承擔家庭成員照料、主廚或家庭中具有較高文化程度者作為服務對象。
2.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的主要內容
根據社區和農村居民的特點和需求,結合當地實際,普及健康素養66條、重點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壓)、重點傳染病(艾滋病、結核病)、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與急救等盲區知識點,倡導少油少鹽少糖飲食、少吃腌制品、科學運動、戒煙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自測血壓、使用體溫測量、判別是否肥胖、遠離傳染病、急救處理等健康技能,實現“健康生活少生病”。倡導干預的內容要科學準確、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各鄉鎮和健康倡導員可根據服務對象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適時調整倡導內容。
3.健康教育和行為倡導的頻次和目標
健康倡導員必須以“一對一、面對面”的方式開展倡導干預,通過定期、持續的入戶針對性交流、日常生活中的簡短干預等方式開展健康教育倡導和不健康行為習慣干預。每2個月至少覆蓋干預對象一次,每年覆蓋干預對象至少6次。
第一次服務應根據項目表格(附件2)摸清干預對象健康知識、健康行為和健康技能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向干預對象傳播基本的健康知識和概念。在其后的服務中針對干預對象存在的問題,從普及健康知識入手,從易到難,從知識到行為,逐步提高其健康理念并倡導督促其行為的轉變。要求在項目實施周期內,讓所覆蓋的干預對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識和技能,轉變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具備健康素養。
(三)整合資源,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務
1.整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健康素養促進行動項目,為居民提供宣傳材料和健康實用工具等支持。
2.整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在對村民開展的健康講座、一對一個體化健康服務中,強化健康倡導員工作手冊中的核心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教授健康技能。
3.整合健康村(社區)創建、慢性病綜合示范區項目、文明縣城創建等工作,組織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比如健康技能比賽、知識競賽、戒煙比賽等,營造健康生活的濃厚氛圍。
(四)強化村(社區)健康支持環境
1.試點村(社區)以落實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為契機,將健康公約和健康守則等行為規范納入村規民約,倡導健康責任人理念。
2.借助試點村(社區)的健康教育宣傳欄、衛生健康標語及廣告牌等,普及項目中重點傳播的健康核心知識和技能。
3.創新工作方式,借助微信、QQ、12320衛生熱線等健康科普平臺,為居民提供有針對性的健康知識、健康信息咨詢、甚至就醫掛號等服務。
4.借助體育健身工程,建設適合居民日常鍛煉的體育設施及健康步道。
(五)加強信息報送
村(社區)健康倡導員每次開展面對面干預須填寫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個人基本情況評估與工作記錄表(附件2,紙質版)。
鄉鎮負責人須填寫社區健康倡導員入戶宣傳干預工作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社區健康倡導和行為干預項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表(附件4,電子版),每兩個月向縣項目管理辦公室上報1次匯總表和工作進展情況上報表。
縣項目管理辦公室每兩個月分別向市、省級至少報送工作簡訊1條,上報時間為次月的10日以前。項目工作結束后,縣項目管理辦公室及時提交項目結題報告(電子版)。
五、經費保障
(一)每個村(社區)工作人員的健康倡導干預報酬為:每成功倡導干預1人補助51.43元,每個試點村(社區)每年補助3600元。按協議管理方式支付聘用的健康倡導員勞務費用。項目管理辦公室與健康倡導員簽訂工作協議(附件5),明確其工作職責、工作量和勞務報酬。支付勞務費用前,要對倡導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縣級的技術材料開發、培訓、督導和管理經費由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康教育項目縣級統籌資金及本級財政籌措支持。
(三)省級將對服務效果明顯、考核結果優秀的試點地區給予適當獎勵補助。
六、檔案管理與信息交流
各鄉鎮應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及時收集、整理計劃書、項目文件、技術方案、工作記錄、會議資料和培訓課件等臺賬資料。同時,及時建立網絡、微信等新媒體交流平臺和日常管理工作群,用于工作指導和信息資料分享,對健康倡導員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及時跟蹤和管理。
七、督導與評估
(一)督導
縣級項目管理辦公室每個季度對鄉鎮至少進行1次項目督導工作,重點督導項目的執行和管理情況,保證具體工作的順利開展(附件6)。
鄉鎮負責人每個季度對村(社區)至少進行1次項目督導工作,重點督導項目的完成情況(附件7)。
(二)評估
項目終期對村(社區)健康倡導員和服務對象進行評估。根據干預頻次、培訓資料、活動痕跡,對社區健康倡導員工作進行過程評估(附件8)。對服務對象核心健康知識和健康行為進行監測調查,評估社區倡導員工作開展的成效,并對項目進行效果評價。
附件:1.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鄉鎮和村(社區)名單
2.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個人基本情況評估工作
記錄表(健康倡導員填寫)
3.社區健康倡導員入戶宣傳干預工作匯總表(鄉鎮負責人
填寫)
4.社區健康倡導和行為干預項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表(鄉
鎮負責人填寫)
5.社區健康倡導員聘用協議書
6.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督導表(縣級對鄉級)
7.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督導表(鄉級對村級)
8.社區健康倡導與行為干預項目考核評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