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2-0522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辦發 | 發布日期 | 2022-05-22 |
| 文號 | 龍政辦發〔2022〕46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發〔2019〕43號)、《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云發〔2020〕18號)和《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保政辦發〔2021〕43號)精神,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地,全面促進龍陵縣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結合龍陵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
(一)加強中醫藥服務基礎建設。加大中醫投入力度,加快推進縣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突出縣域中醫龍頭優勢,引領全縣中醫藥事業創新發展;加強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藥科室建設,綜合醫院中醫床位數不少于醫院床位總數的5%。積極發展中醫診所、門診部和特色專科醫院,鼓勵連鎖經營。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企業登記經營范圍使用“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規范表述。(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夯實基層中醫藥服務基礎。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到2022年,爭取100%的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且中醫類別醫師占比達25%以上,以縣中醫醫院為平臺,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不少于10項,切實滿足人民群眾
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支持緊密型醫共體以縣中醫醫院為龍頭、以鄉鎮衛生院為樞紐、以村衛生室為基礎,構建三級聯動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促進中醫藥服務資源下沉,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協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中醫類專業醫學生和招收中醫專業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推行中醫藥人員“縣管鄉用”“鄉管村用”,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等有關專業應屆畢業生,可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到基層服務,落實國家放寬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條件政策。(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體育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中醫藥信息化服務支撐體系。實施“互聯網+中醫藥健康服務”行動,發展互聯網中醫醫院,開展遠程醫療、智慧醫療等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到2025年,基本實現縣級以上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互聯網中醫醫院全覆蓋。加快以中醫特色電子病歷、電子處方、中醫藥健康管理等為重點的中醫醫療機構、基層中醫館信息化建設。依托省、市數據中心、健康信息平臺,綜合運用大數據手段,加強中醫藥信息統計分析,逐步實現對中醫藥服務精準高效監管。(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委網信辦、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發揮中醫藥在維護和促進人民健康中的獨特作用
(一)強化中醫藥在疾病預防中的作用。實施中醫治未病工程,加快中醫醫院治未病中心建設,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應設立中醫治未病科室。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豐富中醫治未病內容,鼓勵家庭醫生提供中醫治未病簽約服務。到2022年,縣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中心。逐步拓展在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廣10個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縣衛生健康局負責)
(二)發揮中醫藥在疾病治療中的作用。加強中醫重點專科(專病)建設,做優做強骨傷、肛腸、針灸、推拿、老年病等中醫傳統優勢專科(專病)。到2025年,爭取建設不少于2個省級、3個市級中醫重點專科,推廣不少于10個中醫治療優勢病種診療方案。(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衛生健康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展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促進中醫藥、中華傳統體育與現代康復技術融合,發展特色康復醫學。支持中醫藥機構與企業合作,研究開發中醫康復器具。加快中醫醫院康復科建設,針對心腦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傷殘等,制定推廣一批中醫康復方案,推進中醫康復技術進社區、進家庭、進機構。提升縣中醫醫院康復科能力建設,積極推廣中西醫結合康復方案。(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民政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四)推進中西醫協同協作。完善中西醫協同協作機制,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規范建立中西醫會診制度,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聚焦癌癥、心腦血管病、糖尿病、艾滋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癡呆和抗生素耐藥問題等,推進中西醫協同治療,提高重大疑難疾病的臨床救治水平。創造條件申報建設省級中西醫協同協作基地,推廣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配合)
(五)加快提升中醫藥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完善中醫藥融入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傳染病中醫臨床救治體系;將中醫醫院納入120急救網絡統一調度。實施中醫醫院急診急救能力提升行動;支持中醫醫院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縣級中醫藥應急救治專家隊伍,推動重大傳染病中醫藥防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三、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推進道地藥材科學規范種植生產。加大中藥材道地產區環境保護,推行中藥材生態種植、野生撫育和仿生栽培,科學引導中藥材種植養殖,加大綠色、有機、GAP認證力度,提高綠色有機基地和產品認證面積和數量。大力推進道地藥材基地的規劃和規范化建設,因地制宜,科學布局,發展石斛、重樓、黃精、草果、茯苓等大宗道地優勢藥材品種,加強良種繁育基地、規范化種植養殖基地、保護性苗圃基地建設,推廣“野生資源封禁保護、仿野生人工栽培、林地林藥間套種”等種植模式,重點推進石斛、重樓、黃精、文黨參等藥材有機化種植,建設石斛“定制藥園”及種植基地,促進中藥材產業綠色發展。到2025年,全縣中藥材面積達13萬畝以上,總產值達100億元以上。鼓勵國有林場開展林下中藥材基地建設,增加土地利用率。(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二)促進中藥質量提升。健全中藥材地方標準體系,加強中藥飲片零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管,促進中藥飲片行業健康發展。鼓勵企業加強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應用,推動開展國際標準研究制定。積極配合省市級做好醫療機構制劑技術審評審批和應用傳統工藝配制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的備案管理,推動中藥院內制劑發展和應用。(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醫療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中藥材質量控制與監管。加強珍稀瀕危野生藥用植物保護,支持替代品研發利用。嚴格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使用管理,分區域、分品種完善中藥材農藥殘留、重金屬限量標準。倡導中醫藥企業自建或以訂單形式聯建穩定的中藥材生產基地,推動中藥材產業扶貧。建立健全第三方質量檢測體系,制定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激勵政策,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中藥材追溯平臺建立從中藥材種植、生產、流通到使用的全程追溯體系,鼓勵中醫藥企業自建中藥材追溯系統并接入省級平臺。加強中藥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加強中藥制劑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藥物警戒工作。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開展中藥材產業標準制(修)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鄉村振興局、縣醫療保障局配合)
(四)加快本地品牌培育。開展中藥材道地品種、食藥物質資源原產地、主產區、集散地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和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工作,打造知名區域品牌。促進本地中藥品牌化發展,培育中成藥大品種和獨家品種,重點支持石斛二次開發和標準提升。運用現代生物技術開展特色藥用資源藥性與藥理藥效研究。以醫療機構制劑為基礎,加強中藥新藥研發。加大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力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發展中藥配方顆粒。提升現代中藥提取技術,積極配合完善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體系,研究中藥配方顆粒與飲片共煎、傳統飲片等效性問題,實現中藥用藥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現代化。(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推進植物提取和精深加工,發展保山特色高附加值植物原料藥。推進食藥物質資源開發利用,支持中藥膏方和食療(藥膳)產業發展。推進“中醫藥+文化、旅游、養生”融合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促進中醫藥特色養生養老示范基地建設。融入全域旅游和大滇西旅游環線建設,打造中醫藥健康旅游精品線路,開發中醫藥健康保健品及伴手禮產品,推進太極拳(劍)、八段錦等中醫傳統運動保健與體育休閑產業融合,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康體休閑體驗園建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建立完善中藥材流通體系。建立種植養殖、初加工、包裝、倉儲、運輸和銷售為一體的中藥材流通體系。促進“互聯網+物流”發展,打造現代化智慧物流,開展中藥材配送上門服務。促進面向西南、輻射南亞東南亞的中藥材交易中心建設。(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四、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大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充分利用人才政策,引進培養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財政經費支持。對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中醫藥人才,按規定設立特設崗位。鼓勵支持各級名中醫到基層建二級工作站。開展基層臨床類別醫師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推進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助理全科醫生培養、中醫學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等工作,加強護理人員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培訓。推進中醫藥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加快培養中藥材種植、中藥炮制、中醫藥健康服務等技術技能人才。(縣財政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縣衛生健康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推進高層次中醫藥人才、中醫藥領軍人才和青年人才培養。實施“西學中”人才培養工程,落實臨床類別醫師經省級衛生健康部門組織的“西學中”系統培訓并考核合格,可提供包括中藥飲片在內的中醫藥服務;符合條件的,可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允許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的中醫醫師在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等機構臨床科室執業注冊,開展與其執業范圍相符的診療活動。允許中西醫結合專業人員參加臨床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切實發揮專家工作站指導幫扶作用。做好中醫藥師帶徒工作,傳承臨床經驗、學術思想、特色療法等。落實好國家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政策,支持中醫醫院設置中醫(專長)醫師崗位,促進民族民間特色技術傳承發展。建立中醫醫療機構逐級對口幫扶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中醫人才培訓優質資源縱向流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薪酬制度,落實國家關于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照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建立同行評議制度,確保中醫藥有關評審、評估、鑒定活動的專業性。按照國家安排部署,健全衛生技術人才職稱評價體系,完善中醫藥人才職稱評審標準,按照規定逐步建立中醫藥人才表彰獎勵制度。注重發現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傳承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財政局配合)
五、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一)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挖掘地域特色中醫藥文化,重點打造2—3個示范中醫館,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傳承發展縣域獨具特色的中醫藥文化。積極爭取名老中醫和基層名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遴選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傳承人并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條件,鼓勵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加強中醫藥古籍文獻、經典名方、名老中醫經驗方等醫藥資料的搶救收集、整理研究和推廣應用。(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中醫藥科研和創新。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和發展需求,協同聯動,支持開展中醫藥優勢病種臨床研究和基礎研究、中藥及其產業化技術研究,力爭形成一批自主知識產權并加快成果轉化。(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三)提升全民中醫藥文化素養。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及科普教育基地建設。到2025年,力爭創建1個全省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開展中醫藥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六進”活動,大力普及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推廣健康生活方式。開展中醫藥進校園行動,將中醫藥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范圍。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新媒體等載體,傳播中醫藥文化知識,提升中醫藥公眾知曉度。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等活動,傳播中醫藥健康文化理念,增強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文化的認同。(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
(一)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科學設置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合理調整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充分體現針灸、推拿、正骨等中醫藥特色療法的技術勞務價值。分批遴選中醫優勢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明確的病種,實行按病種付費;對部分慢性病病種實行按人頭付費,適當提高中醫藥診療項目的報銷比例。選擇部分病種,試點推進中西醫“同病同價”。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的中醫診療費用和服務項目數占住院總費用及診療項目數的比例不作限制。積極將適宜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和中藥飲片、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鼓勵引導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適宜的中醫藥服務。(縣醫療保障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二)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縣人民政府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與中醫藥事業發展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將中醫醫療機構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予以重點保障;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用地,依法依規以劃撥方式予以保障。鼓勵設立政府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市場化運作的中醫藥發展基金。引導商業保險機構投資中醫藥服務產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衛生健康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組織保障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
(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中醫藥工作,制定細化落實實施方案的具體措施并精心組織實施。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推進中醫藥發展各項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醫療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充實中醫藥管理部門工作力量,保證機構、人員、經費落實到位。加強中醫藥組織管理,強化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管理力量,健全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縣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工作,及時總結推廣中醫藥創新成果、先進典型和有效做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縣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