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2-1223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發 | 發布日期 | 2022-12-23 |
| 文號 | 龍政發〔2022〕98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批準,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公開發布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規劃》的貫徹實施
《規劃》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以礦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為主題,以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為主線,以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為目標,以礦產資源管理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科技創新為引領,不斷優化勘查開發結構布局,持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龍陵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穩定的礦產資源基礎和保障。
二、切實抓好勘查開發重點任務落實
積極配合國家、省開展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工作和新一輪找礦行動、市確定的重點項目,正確引導和鼓勵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加強地熱、硅石(冶金用石英巖、冶金用脈石英)、鉛、鋅、鈮、鉭、鈹、玉石(黃龍玉)、水泥用灰巖等優勢和重要礦產資源的勘查,增加全縣后備礦產資源量,開展全縣石灰巖、白云巖、花崗巖、高嶺土等冶金建材非金屬礦產的調查評價;重點開發硅石、水泥用灰巖、地熱,大力發展玉石(黃龍玉)特色礦產的開發,穩步開展鉛、鋅有色金屬礦產的開發,努力推進稀土、鈹的開發利用,推進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推廣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深化礦政管理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強化創新驅動,提升信息化水平,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動力,推進資源優勢更加高效地轉化為經濟優勢。
三、加強《規劃》的指導和管控作用
縣自然資源局要依據《規劃》切實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的監督管理,要認真落實分區管理、總量控制、開采準入條件等制度,對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勘查、開采項目,不得批準設立礦山企業,不得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不得批準用地;要嚴把礦山準入關,嚴格執行礦業權年度出讓計劃制度、礦山生態環境綜合評估制度和礦業權聯勘聯審制度,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各級各類保護區管控要求,做好本輪規劃設置二類礦產采礦權工作程度達詳查以上要求,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但不符合現行政策規定的勘查、開采項目,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龍陵縣涉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與本《規劃》做好銜接。
四、加強礦區生態修復,持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和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嚴格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落實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責任。堅持邊開采、邊恢復、邊治理的原則,嚴格按照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組織生產,督促關停、關閉、過期礦山的礦權人進行環境恢復治理,加快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新機制,用好用活國家激勵政策,充分調動政府平臺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修復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多渠道籌措資金,形成責任明確、措施得當、管理到位的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體系。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市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要求,分類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確保“十四五”期間基本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
五、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全面落實《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加強《規劃》的宣傳和輿論引導,接受社會各界對《規劃》實施的監督。縣自然資源局要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考核,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并依法查處違反法律法規和礦產資源規劃的行為;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規劃》實施中的重大進展和有關改革發展成果,在礦產資源規劃屆滿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送評估報告。《規劃》由縣自然資源局具體組織實施。
龍陵縣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