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0-031601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發 | 發布日期 | 2020-03-16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及中央、省、市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部署,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和諧穩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幫助企業復工復產。協助企業解決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針對復工復產企業實際情況,實
行“一企一策”,幫助企業全面復工復產。
(二)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在堅決落實國家、省、市降低實體企業成本政策的基礎上,多措并舉降低企業運行成本。對承租國有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2020年2月房租免收,3月—6月房租減半收取。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中小企業、農民合作社生產經營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非電力市場化交易用戶,2020年2月—3月用電按目錄電價標準的90%結算。
(三)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縣級統籌資金4000萬元,專項用于疫情防控物資采購,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及時到位。及時組織協調10萬只一次性口罩、2噸消毒物資專項用于支持縣內企業復工復產。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有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作為緊急采購項目執行,采取“綠色通道”。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在疫情防控期間關于交通運輸管理的各項措施,在確保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的前提下,保障防疫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人員運輸“綠色通道”通達。疫情期間,縣內公辦醫療機構及其他指定部門采購應急防控物資和設備所產生的貸款利息由縣財政全額貼息補助。
(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在落實國家、省、市就業扶持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就業補助力度。鼓勵轄區內企業開發新崗位增加就業,在穩定用工的基礎上,企業新增就業人員且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并繳納各類社會保險,每增加1人,一次性獎勵企業500元。加大收集企業招聘信息力度,掌握企業用工需求,及時將線下服務轉向線上服務,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不中斷,解決企業用工需求。
(五)加大企業信貸融資支持。積極幫助疫情重點企業、物資生產供應企業、穩產保供“菜籃子”等重點企業申請上級疫情防控資金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使用人民銀行推出的專項再貸款政策,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和生產必需物資企業,包括小微企業的支持,提供優惠的貸款利率;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以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相應調整征信記錄,免予信用懲戒。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和合作社,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續貸。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出現還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不超過1年的展期還款,按規定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中小微企業,有關部門要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二、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六)全力鞏固提升脫貧質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強化脫貧成果鞏固措施,深入開展脫貧攻堅掛牌督戰,實施加快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行動計劃,統籌整合財政資金4億元,重點支持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健康旅游產業培植、項目建設等,補齊教育、醫療、農村基礎設施等方面短板。全力做好易地扶貧
搬遷“后半篇文章”,高質量落實好后續幫扶措施,做到住房和設施配套、產業和就業協同、搬遷和治理齊抓,全面鞏固脫貧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七)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全面開展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堅持“整村推進、分類示范、先建后驗、以獎代補”的原則,分年度、分批次大力推進全縣農村“廁所革命”。2020年,籌措資金650萬元,用于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新建或改造農村公廁28座、無害化戶廁12642座,實現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覆蓋率達70%以上。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充分發揮群眾主體作用,開展村莊大掃除、大清理,集中整治村莊環境臟亂差問題。
三、全力穩住有效投資
(八)全面推進項目建設。扎實推動縣內綜合交通、重大水利、重點產業、重要民生等領域在建重大工程項目全面復工建設,確保新開工項目如期開工。積極做好“十四五”項目謀劃儲備工作,爭取將一批重大項目納入國家、省“十四五”規劃盤子。聚焦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夯實項目支撐,科學謀劃儲備一批“補短板、增動力”項目,謀劃項目不少于50項,總投資不低于600億元,擴大有效投入,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力爭2020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增10%以上,充分發揮投資拉動作用。
(九)強化要素保障。加快項目審批節奏,對與疫情防控有
關、需實行緊急審批的事項,特事特辦、即來即辦。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上投資建設項目,開工、規劃涉及審批的事項開辟一站式全鏈條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綠色通道”。加大“一部手機辦事通”推廣應用力度,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掌上辦”“指尖辦”。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加強投資項目建設遠程審批服務,對按規定確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原則上由項目單位在保證真實性的前提下提供電子材料先行辦理,后續補交紙質原件。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對納入縣級項目儲備庫內的重點前期項目,縣財政安排3000萬元前期經費,專項用于項目前期工作推進。各要素保障部門要切實做好重大項目服務工作,及時有效解決項目建設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十)提速發展綠色能源牌。把龍陵工業園區和保山硅基產業園作為主戰場,積極做好園區項目布局調整、規劃定位,推動產業、企業、資金、人才和服務配套向園區聚集。立足云南水電硅材一體化發展示范基地,著力推進硅產業建鏈、補鏈、延鏈、強鏈,壯大硅材產業。確保隆基年產6GW單晶硅棒項目全面達產,加快推進新型節能環保材料、永昌硅業年產10萬噸水電硅節能環保等項目建設,力爭實現水電硅材工業產值80億元,規上工業增加值增16%以上。
(十一)提質增效綠色食品牌。著力創建“一縣一業”示范縣,提升石斛種加銷一體化發展水平,實現石斛產業規模化種植、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營銷;扎實推進規模農業示范區建設,堅持種加銷一體化打造萬畝褚橙;全力抓好肉牛養加銷一體化發展,加快推進高原生態牧場、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和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穩定脫貧等項目建設。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力爭培育國家級龍頭企業1戶,省級龍頭企業1戶,力爭農業產業增加值增6%以上。
(十二)提檔升級健康生活目的地。主動融入和服務“大滇西旅游環線”建設,充分發揮紅色旅游的帶動作用,整合旅游文化資源、產品和線路,豐富旅游產品和業態,推動旅游業向休閑度假、康體養生、戶外運動、特色生態等多業態、多元化轉型升級,創建成為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全力推進松山小鎮、三關溫泉頤養新村、鎮安溫泉(二期)等項目建設,將松山戰役遺址紀念園創建為4A級景區、邦臘掌創建為省級旅游度假區,對2020年首次成功創建4A級景區給予創建主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優化升級“一部手機游云南”龍陵板塊,借助“互聯網+旅游”,持續打造松山、邦臘掌等智慧旅游景區。力爭實現第三產業增加值增8%以上。
(十三)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大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培育扶持力度,積極爭取省級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培育獎勵資金支持。縣財政對年內新建成投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內首次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下升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每戶一次性獎勵5萬元、4萬元;對年內首次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下升為限額以上商貿業企業、年內首次納入統計的重點服務業和資質內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每戶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已在庫統計的商貿業企業,且當年增速居前3位的給予每戶一次性獎勵3萬元;加大本土企業扶持力度,在技術、服務等指標滿足采購需求前提下,優先選擇本土中小企業產品和服務用于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
五、切實保障改善民生
(十四)全面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堅決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常備不懈,將預防關口前移。加強農村、社區等基層防控能力建設,織密織牢第一道防線。健全縣域衛生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科學調整儲備的品類、規模、結構,提升儲備效能。科學編制“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規劃,2020年起,3年內積極爭取中央、省級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項目資金支持。全力爭取重大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加快推動新建縣傳染病醫院、縣疾控中心擴建項目建設。建立健全縣鄉兩級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積極爭取縣第二人民醫院傳染科擴建項目,全面加強鄉鎮衛生院預檢分診、發熱門診、腸道門診的規范化建設。加快實施縣級疾控中心實驗室改造提升項目,加快縣級醫院實驗室能力達標,強化疾病預防和醫療機構檢測人員的培養。
(十五)強化保供穩價工作。加大生活必需品生產、供應協調服務保障力度,強化政府儲備和貨源組織。加強市場監管,開展打擊口罩等防護用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
(十六)加強就業創業增收。全力穩定就業總量,提升就業質量,切實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特別是易地扶貧搬遷的農村勞動力等重點群體的就業幫扶、技能提升培訓等工作,提高外出務工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民工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幫助農民工多渠道轉移就業。2020年,開發就業崗位4800個以上,城鎮新增就業4200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2%以內,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4600人次以上。全面整合創業扶持政策,用好創業貸款,實現創業帶動就業1000人以上。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對生活困難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發放臨時生活補助,或由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大力開發社區公共衛生、消毒保潔、環境保護等公益性就業崗位,確保有勞動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
文件中未明確時限要求的,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國家、省、市出臺有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執行。
本意見發布后,各責任部門要壓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盡快落地見效。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