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4-4/20240329-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水務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4-03-29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4年3月28日龍陵縣水務局印發了《龍陵縣水利行業2024年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龍水發〔2024〕3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各責任主體貫徹落實,便于社會公眾更好的理解《實施方案》相關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意義
交通安全、防溺水工作一直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任重道遠,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當前已進入青少年兒童溺水傷亡事故易發、高發期,為深刻吸取教訓,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及溺水事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2024年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校園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的通知》(龍政辦發[2022]82號)《保山市水務局關于加強2024年水利行業防溺水工作的通知》(便簽[2024]14號)《保山市水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龍陵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校園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總要求,推動各責任單位、管理部門加強水域和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人群管控措施。全覆蓋、無死角、“地毯式”排查所有水域存在的安全隱患,設置危險水域警示提示標識和防護設施,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制定鄉鎮、村(社區)的水域管理責任表,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實現水域社會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全力遏制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發生。
三、主要內容
(一)由縣水務局班子成員及各股室負責人組成,成立推進實施龍陵縣水利行業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及時研究專項行動重點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二)扎實開展防溺水工作。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切實加強學校周邊、學生上學放學途經路段的河道、湖泊、水庫、水閘、溝渠等水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入開展重點水域安全隱患排查摸底,消除安全隱患;強化人防技防物防,確保措施到位,在重點水域、危險水域附近設置救生竹竿等設備,將轄區內學校周邊和學生上下學路段的重點水域納入網格化管理體系,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做好宣傳教育,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各水管單位要加強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宣傳工程,積極配合當地教育部門溝通開展學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危險水域周邊群眾預防溺水事故的意識。
(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交通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檢修制度,定期對本單位保留車輛和租賃車輛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排除故障和安全隱患;強化水利工程施工現場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在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及岔路、涵洞口應設有相應警示標志;做好施工現場的車輛管理,遵守有關安全行車規定;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安全培訓。積極參加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駕駛員交通法規、車輛安全常識、突發狀況處置等教育培訓工作;強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多樣化交通安全宣傳、安全培訓等活動,提升駕駛人各方面的能力,切實增強學校、學生和家長對交通安全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四)工作步驟。專項行動自文件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至2024年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一是動員部署(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組織實施;二是(2024年3月25日至11月底前);三是督導檢查(2024年6月、9月);四是總結提升(2024年12月底前)。
四、涉及范圍
龍陵縣各(鄉)鎮、局屬各股室、各二級單位、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各參建單位、各小水電站及龍陵縣內各類水利工程建設經營單位。
五、實施時間
該《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六、名詞解釋
(一)一崗雙責。指一個崗位、兩種責任,“一崗”是指一個領導干部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雙責”是指一個領導干部既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又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
(二)網格化管理。指是運用數字化、信息化手段,以網格為區域范圍,以事件為管理內容,以處置單位為責任人,通過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多方聯動、資源共享的一種新型管理新模式。
(三)護學崗。指一種為有效保障中小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生命安全、上學秩序而設立的崗臺。
(四)一案三查。指一查當事人的違紀違法責任,二查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三查紀委(紀檢機構)的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