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aj/20230223-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公安局 |
| 公開目錄 | 政策法規 | 發布日期 | 2023-02-23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公安局推進群防群治“雨城義警”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龍公發〔2023〕13號),已于2023年2月21日下發,為便于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此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大抓基層、大抓基礎的鮮明導向,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為平安龍陵建設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群防群治“雨城義警”隊伍建設工作,為確保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二、組建方式
發放聘書聘任、向社會公開招募、發動志愿者參與等。
三、“雨城義警”隊伍架構
在總體架構下成立“雨城義警”大隊,并分別成立離退休干部中隊、校園保安中隊、物業保安中隊、見義勇為人員中隊、退役軍人中隊、紅袖標志愿者中隊等,各鄉鎮也可以根據地理特點、區域特點自行命名中隊名稱,各中隊分別設立義警中隊長,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雨城義警”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培訓、應急演練、督導評估等工作。
四、組建“雨城義警”隊伍要求及加入隊伍條件
(一)各派出所要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迅速廣泛發動以下社會力量完成第一批“雨城義警”隊伍組建:
1.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的專職內部保衛人員,符合“雨城義警”申請條件的,應當全部發展。
2.轄區內各單位、住宅小區、商住樓的保安人員,符合“雨城義警”申請條件的,應當全部發展。
3.住宅小區、商住樓的物業管理人員、樓棟長、成棟長、多層出租屋管理人,符合“雨城義警”申請條件的,應當廣泛發展。
4.臨街商鋪的從業人員,符合“雨城義警”申請條件的,應當廣泛發展。
5.其他熱心公益事業、平安建設,志愿成為“雨城義警”的退役軍人、出租車司機、外賣快遞員等各行各業群眾,符合“雨城義警”申請條件的,應當積極發展;招募的“雨城義警”本著“本人自愿、就近安排”的原則編入義警中隊統一管理。
(二)申請加入“雨城義警”隊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推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3.熱心公益平安事業,志愿成為“雨城義警”并從事平安志愿服務。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內,性別不限,身體健康,無未處結的民事、刑事案件,無違法犯罪前科。
5.服從管理、遵守紀律,能夠盡職盡責,自覺按照要求開展義警活動。
五、“雨城義警”運行方式及開展的主要活動
“雨城義警”實行縣局情指中心、派出所綜合警務指揮室二級聯動扁平化指揮,日常工作由派出所綜合警務指揮室安排調度;遇有突發警情或特殊情況由縣局情指中心發布調度指令;特別重大警情或因重要工作需要由縣局情指中心發布調度指令。“雨城義警”大隊對所屬中隊日常勤務進行監督管理。
“雨城義警”主要開展以下勤務活動:
(一)執行巡邏防控任務。在人流密集場所、大型商場、醫院、車站廣場、集中夜宵攤點以及治安狀況復雜的社區開展義務巡邏。
(二)執行"護校安園"任務。在上、放學高峰時段,在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駐點執勤,維護治安、交通秩序。
(三)協助執行安保活動任務。在重大安保活動期間,協助公安機關在活動現場非重點區域執行外圍安保任務。
(四)協助開展宣傳教育。協助公安機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反電詐、反毒品、火災預防、防溺水、未成年人保護等安全防范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五)推行多元化勤務。根據“雨城義警”隊員的職業技能、個人專長、個人志愿開展多元矛盾糾紛化解、疫情防控、交通文明勸導等工作。
六、落實各項保障
(一)落實裝備保障。為義警配備統一標識的反光背心、肩燈、便帽,并根據應急處置、巡邏防控、“護校安園”等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警棍、警叉、盾牌、強光手電等個人裝備。
(二)落實后勤保障。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支持,為執行任務的“雨城義警”提供基本防寒避暑、飲水就餐保障,積極推動為“雨城義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見義勇為的“雨城義警”要積極協調落實《龍陵縣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相關政策。
七、相關警種任務分工
(一)警令部:健全規范“雨城義警”指揮調度機制。
(二)政治處:負責牽頭“雨城義警”的宣傳推廣,研究制訂“雨城義警”的配套激勵措施。
(三)警務保障室:負責制定“雨城義警”保障計劃,統籌協調“義警”裝備的購買配備。
(四)治安大隊:負責“雨城義警”工作的統籌謀劃、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和標準化等日常工作,指導派出所在轄區內部單位、保安行業開展“雨城義警”招募工作。
(五)巡特警大隊:負責對“雨城義警”開展巡邏防控業務培訓。
(六)法制大隊:負責對縣公安局制定的“雨城義警”相關文件進行法律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