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170125-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17-01-25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人大辦2017年部門預算
目錄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機構編制及實有人員基本情況
三、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一)基本支出情況
(二)基本支出情況(按功能科目分)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對比說明
(四)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無
五、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龍陵縣2017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龍陵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部門預算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人大常委會機關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門預算中。
按照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部門預算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人大常委會機關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門預算中。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責
根據《龍陵縣委關于龍陵縣人大常委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黨辦發〔2002〕42號)精神,龍陵縣人大常委會參加編制部門預算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龍陵縣人大常委會履行下列工作職能: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二)領導或者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四)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五)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變更;
(六)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七)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八)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九)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縣長的個別任免;在縣長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十)根據縣長的提名,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的任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批準任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二)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縣長的職務;決定撤銷所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的職務;
(十三)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十四)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2、內設機構情況
龍陵縣人大及其常委會設立:龍陵縣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和龍陵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族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城市建設和環境資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共8個正科級機構。辦公室內設研究室。
3、機構編制及實有人員基本情況
縣人大常委會機關人員編制數為26人,現有人數42人。退休老干部24人。單位車輛編制數為7輛,車改后核定3輛。根據預算要求,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結合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實際,認真進行預算,現將人大常委會機關2017年經費預算情況報告如下,請予納入2017年財政預算。
二、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總收入606.11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2017年部門預算總支出606.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1萬元,項目支出121.6萬元。預算收支比去年增加111.41萬元,主要增加原因:在職職工工資收入調整導致工資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用于人員工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484.51萬元。
1、工資福利支出417.07萬元
即在職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工資等構成;
核定標準:在職人員工資依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審核批復按檔次、分級別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務支出66.18萬元
其中:公務費12.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工會經費6.93萬元,公務交通補貼40.6萬元;
核定標準:公務費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核定每車年均20000元,工會經費按在職人員工資的2%提取。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萬元(遺囑補助1.2萬元)
核定標準:遺囑補助每人每月均417元。
(二)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分類)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38.5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人大會議、代表視察以及其他人大事務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54萬元。主要用于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對比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的具體支出為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接待費支出20萬元;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2016年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6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與2016年決算相比無增減變化;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萬元,與2016年決算相比增加17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6萬元,與2016年決算相比增加16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填報預算時,2016年決算數據還未出來,只能以2016年預算數為依據來填報。
(四)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我單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保政辦發〔2017〕3號)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目錄內限額標準以下按要求備案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標采購,集中目錄外限額標準以下的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規定進行分散采購。
2017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 47.48萬元,其中貨物類 46.11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1.37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資金中,一般公共預算 47.48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公務費12.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工會經費6.93萬元,公務交通補貼40.6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會議費、接待費、差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勞務費及水電費等。
核定標準:公務費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核定每車年均20000元,工會經費按在職人員工資的2%提取。
四、名詞解釋
無
龍陵縣人大辦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