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04_A/2017-0203020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17-02-03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目錄: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編制情況
三、部門基本情況
四、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一)基本支出情況
(二)項目支出情況
五、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六、按規定需要說明的預算情況
七、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龍陵縣2017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七、名詞解釋
龍陵縣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一、龍陵縣森林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部署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結合林區治安實際,及時制定工作計劃,提出具體實施意見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掌握全縣林區治安動態,為各級黨委、政府和林業、公安主管部門提供林區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對策。
(三)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各森林派出所的業務工作和執法活動,并受理派出所受理確有困難的案件。
(四)直接受理全縣林區發生的有重大影響的盜伐、濫伐、森林火災、獵殺、走私、倒賣野生珍稀動植物及其制品等重特大案件。
(五)負責森林刑事案件的調查、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等工作。
(六)負責辦理、查處森林治安案件和林業行政案件處罰等工作。
(七)負責森林公安民警警銜變動的申報工作;負責森林公安隊伍的管理和森林公安民警的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森林公安的武器彈藥、被服裝備的配發、管理和使用監督。
(九)承辦上級森林公安機關、林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參與林區道路的交通秩序維護;
(十一)參與林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查處;
(十二)參與林區范圍內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參與林區范圍內的機動車、駕駛人源頭管理;
(十四)參與林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事故先期處置(林區范圍內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管轄不變,仍由轄區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隊受理);
(十五)開展林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
(十六)開展縣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授權、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單位基本構成
根據以上職責,龍陵縣森林公安局設8個機構,其中5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法制科、刑事偵查中隊、政工監督室、治安中隊;3個派出機構,即龍陵縣森林公安局龍山派出所(加掛龍陵縣森林公安局龍山派出所交警中隊牌子)、龍陵縣森林公安局象達派出所(加掛龍陵縣森林公安局象達派出所交警中隊牌子)、龍陵縣森林公安局鎮安派出所(加掛龍陵縣森林公安局鎮安派出所交警中隊牌子)。
龍陵縣森林公安局行政編制20名,編制2017年部門預算時,納入工資統發人數19人,全部為中央政法編制。執法執勤用車4輛。
三、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龍陵縣森林公安局財務總收入260.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60.37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2017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260.3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60.37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60.37萬元(本級財力260.37萬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萬元。
2017年部門預算總支出260.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7萬元,占總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支出分別列“農林水支出-行政運行”支出227.61萬元,主要反映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運轉的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32.76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用于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260.37萬元,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工資福利支出200.9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7.17%;辦公經費、印刷費、水電費、汽燃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59.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2.74%;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2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09%。與上年的164.22萬元對比增加96.15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員工資標準提高。
四、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預算支出18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19.31萬元相比減少1.31萬元,費用減少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7年年初執法執勤用車保有量4輛,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執法執勤用車運行維護費13.5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14.35減少0.85萬元,費用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
(二)公務接待費
2017年,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全年預算支出4.5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4.96減少0.4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逐年遞減。
五、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2017年,我單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保政辦發[2017]3號)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目錄內限額標準以下按要求備案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標采購,集中目錄外限額標準以下的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規定進行分散采購。
2017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60萬元,其中貨物類60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資金中,一般公共預算0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
六、部門預算的必要性
部門預算是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情況的政府預算。部門預算的實施,嚴格了預算管理,增加了森林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敗的重要手段和預防措施之一,是當前財政改革的重要內容。部門預算是事業發展計劃的綜合反映,是加強單位宏觀調控能力、改善資金使用狀況的有效手段,是涉及單位管理的各個方面、集預測與決策為一體的綜合性工作。因此,單位法人以及相關領導必須高度重視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切實履行預算工作的主體責任,有效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完成編制預算工作,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真實性、合理性。部門應按照單位的統一部署,努力做好職責單位內的預算編制工作,切實實現預算從基層編起,夯實預算準確性的基礎。
七、名詞解釋
無
附:1、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2、2017年部門預、決算情況說明
3、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表冊
龍陵縣森林公安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