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8B-/2022-1116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公開目錄 | 就業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2-11-16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
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購買社會保險的,按5000元/人的標準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二、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個涉藏縣、8個人口較少民族、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救助供養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和脫貧戶家庭,有就業創業意愿且積極求職的2023屆高校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條件畢業生,以及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凡自愿申請的,給予每人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三、社會保險補貼
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被用人單位吸納或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并在保山市繳納了2022年度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云南省戶籍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1.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指畢業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其為招用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2.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其標準為:養老保險:500元/人、月,6000元/人、年;醫療保險:250元/人、月,3000元/人、年。
四、基層就業獎補
對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轄區內鄉鎮村企業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基層服務期滿6個月的(從2022年1月1日起計算),給予個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創業
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者,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為3年,財政部門給予補貼貼息。
六、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2019年以后畢業在我縣創業,穩定經營3個月以上的大學生創業實體給予創業補貼。大學生創業補貼優先扶持全縣重點產業、特色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等帶動脫貧效果明顯、創新示范效應顯著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對在市級以上組織的創業創新大賽中獲得名次的,或依托高校創業平臺優選推薦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優先扶持。創業項目經評審后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無償性創業補貼。原已享受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資助的創業項目不得重復申請。
七、就業見習補貼
對轄區內就業見習基地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按照規定給予省級就業見習補貼1500/人?月;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再提高500元。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符合稅收法律及其有關規定的支出,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