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8B-/2022-1116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公開目錄 | 就業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2-11-16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
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購買社會保險的,按5000元/人的標準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1%(單位0.7%,個人0.3%)的政策1年,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農副食品加工業等17個行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5月至2023 年4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2021年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當前處于正常繳費狀態(緩繳期間視為正常繳費狀態);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和所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2021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繳費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繳費職工總數20%。返還標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1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90%返還。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四、拓寬技能提升補貼范圍
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 12 個月)以上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初級(五級)1000 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 元發放。同一參保人同一工種同一等級一年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申領期限:企業職工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 個月內完成申領,超過 12個月的不予受理。
五、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企業招用高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2020年 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門移交的實名制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六、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政策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的地區(以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政府公布為準),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中小微企業和大型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企業,按實際參保繳費職工5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上述政策實施期限截至 2022年12月31日。
七、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以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轉崗和技能提升等人員為培養對象,以取得技工院校畢業證書和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為培養目標,在企業開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培養、工學交替培訓”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培養期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列入學徒制培養項目的,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培訓任務完成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取得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取證人數,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標準撥付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