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8B-/2021-0508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公開目錄 | 就業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1-05-08 |
| 文號 | 瀏覽量 |
1、貸款對象:包括“貸免扶補”創業貸款、創業擔保貸款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
“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適用對象:在我省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在校高年級大學生)、農民工、復轉軍人、留學回國人員等已進行工商注冊的首次創業人員。
創業擔保貸款適用對象:從事個體經營、合伙經營、合伙創辦企業的本省登記失業人員、復轉軍人和返鄉創業的農村人員。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適用對象: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分別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25%(超過100人的企業分別達到10%、12%)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2、申請材料
創業擔保貸款:
(1)借款人:《保山市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一份、就業創業證(或退伍證、普通高校畢業證、農民工手冊等)、營業執照、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復印件各一份。
(2)擔保人:《擔保證明書》、《擔保保證書》各一份,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擔保人的工資存折等復印件各一份。注:擔保人必須是距法定退休年限差三年的龍陵縣財政供養人員。
“貸免扶補”創業貸款:
創業小額貸款申請審批表(一份)、創業計劃書、備用聯系人信息表、就業創業證(或退伍證、普通高校畢業證、農民工手冊等)、營業執照、借款人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
3.辦理程序:申請人到縣級就業服務機構經辦人員處進行報名,并領取表格;填寫完整表格并提供相關材料交由縣級就業服務機構經辦人員進行審核:符合規定,辦理后續程序;不符合規定,向申請人說明緣由。
4.貸款發放: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經辦人員負責將材料報送農村信用聯社,再由信用社審核借款人的信用記錄等條件,符合條件即聯系借款人辦理貸款程序,不符合條件則返還縣級就業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