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8B-/2021-050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公開目錄 | 就業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1-05-08 |
| 文號 | 瀏覽量 |
1.申請條件: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處于無業狀態的本縣城鎮戶籍常住人員,以及戶籍歸屬地為本縣的進城務工人員、大中專高校畢業生。
2.申報材料:本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畢業期滿五年以上的人員須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勞動保障所(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原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家庭戶口簿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各1份;本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其他證明材料。
3.辦理程序: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勞動保障所(中心)提出申請,畢業期滿五年以上的人員開具《未就業證明》,未滿五年者可帶齊材料直接到縣級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2)申請人到縣級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經辦人員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復核:符合規定,辦理證件;不符合規定,向申請人說明緣由。
4.證件發放:縣級就業服務機構經辦人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錄入,并打印證件,當場發放給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