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8B/20231117-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公開目錄 | 就業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3-11-17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二)《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規〔2018〕2 號);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云政辦發〔2020〕36 號);
(四)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規范》。
二、認定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勞動者,可以申請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登記:
(一)具有云南省城鎮區域戶籍。城鎮區域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用區劃和城鄉劃分等相關規定確定,目前龍陵縣城鎮區域包含12個社區,具體為龍山鎮龍華社區、龍山社區、白塔社區、云山社區、赧場社區、大坪子社區,鎮安鎮鎮安社區,臘勐鎮臘勐社區,象達鎮象達社區、營坡社區,勐糯鎮勐糯社區、大寨社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用區劃和城鄉劃分等相關規定,如以后我縣城鎮區域范圍有調整,則按照調整后的區域執行。
(二)已辦理失業登記,且處于失業登記有效狀態。
(三)符合以下條件的任意一條:
1.零就業家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登記失業人員;
6.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三、認定程序
(一)申請
符合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向戶籍地村(社區)申請,填寫《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社會保障卡(電子社??ǎ┗蛏矸葑C等,驗原件,復印件1份);
2.電子《就業創業證》(電子件展示);
3.戶口簿(驗原件,復印件1份);
4.城鎮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提供,驗原件,復印件1份);
5.低保證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提供,驗原件,復印件1份);
6.殘疾證(殘疾失業人員提供,驗原件,復印件1份);
7.高校畢業證(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驗原件,復印件1份);
8.易地搬遷至城鎮脫貧勞動力證明(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易地搬遷至城鎮脫貧勞動力提供,驗原件,復印件1份)。
(二)受理
村(社區)經辦人員受理申請人申報材料。
(三)信息初審
村(社區)經辦人員核對申請人填寫的《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信息,核驗相關證明材料,對申請人進行走訪,核實失業登記及申請就業困難人員類型等情況。核對、核驗無誤的,進入公示環節。
(四)公示
村(社區)經辦人員匯總通過信息初審的《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信息,對外公示5個工作日。
(五)審核認定
1.村(社區)經辦人員將通過公示的《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及申報材料匯總報送屬地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2.屬地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經辦人員審核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結合村(社區)走訪意見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填寫《云南省就業困難認定申請表》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意見,簽字確認后,將通過復核的《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及申報材料匯總報送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3.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經辦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人失業狀態、申請就業困難人員類型等進行校對核實,確定是否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審核通過的,填寫《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審核認定意見,加蓋公章,進入信息錄入環節。
(六)信息錄入
1.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經辦人員匯總通過審核認定的《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將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信息錄入申請人電子《就業創業證》。
2.申請人可在本人電子《就業創業證》中查詢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信息。
四、辦理渠道
窗口辦理。
五、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辦理地點和時間
(一)辦理地點
1.村級:屬于城鎮區域的社區居(村)民委員會
2.鄉級:涉及的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3.縣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具體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1號
(二)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咨詢電話:0875-6121860。
監督電話:0875-6128501;0875-6121953。
附表
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 | |||||||
申請人填寫 |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學歷 | ||||
身份證號碼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就業創業證號 | 戶口性質 | 婚姻狀況 | |||||
戶口所在地 | 失業登記時間 | ||||||
現居住地 | 聯系電話 | ||||||
申請類型(只可選擇一個申請類別) | □大齡失業人員(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 | ||||||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 | |||||||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 低保證編號 | ||||||
□殘疾失業人員 | 殘疾證編號 | ||||||
□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 | |||||||
□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 |||||||
□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 |||||||
本人已知悉相關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內容,本人填寫及上傳的所有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申請人: 年 月 日 | |||||||
業務經辦機構填寫 | |||||||
村(社區)意見 | 年 月 日已核實(入戶□/電 話□)基本情況,情況屬實,并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經辦人: 年 月 日 | 鄉(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復核意見 | 已復核相關申請材料,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已復核相關申請材料,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經辦人: 年 月 日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意見 | 符合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申請類型)。 審核認定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