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533024MB1E81773H/20240627-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6-27 |
| 文號 | 瀏覽量 |
楊菊芬、童璠、楊林政、革潔華、馬娜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完善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核算中心職能職責的建議的提案(005號),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我單位接到提案后,即刻組織召開班子會,服務保障中心全體人員列席,了解實際運行情況后,及時向縣級分管領導匯報同時與相關部門對接,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特別重視該項工作,于2024年5月14日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劉成林同志組織提出提案的政協委員、財政局、縣委編辦及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人員召開面商會,并形成初步解決方案:一是通過培訓提高各單位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二是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保障中心年內再調入一名財務人員,通過增加財務會計來減輕現有會計的工作量,同時增強核算會計對各核算單位的指導和服務能力。
一、提案答復
(一)關于“重新確定機關事務保障中心下設核算中心職能職責”的答復??h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龍陵縣實行會計集中統一核算實施方案》的職能職責是為解決部分單位人員編制少、無法設專職會計和出納等問題,服務保障中心現在所從事的業務屬《龍陵縣實行會計集中統一核算實施方案》《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會計統一核算與財務管理規定》工作范疇,今后將根據工作實際需求逐步完善相關職能職責。
(二)關于“核算中心切實擔負起會計各項工作任務”的答復。因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與代理記賬的單位不是同一系統,沒有隸屬關系,單位性質不一致,無法統一相關會計科目。為了保障依法依規開展好各代管單位財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代管單位的內控情況、債務產生及化債處理情況、人員工資信息情況、公務之家系統管理情況、資產購置處置使用管理情況和項目整體規劃推進情況6項工作應由各代管單位承擔;另外,除會計核算職責明確的工作外,預決算系統填報、指標掛接(項目掛接)2項工作,本應由各代管單位自行完成,但結合各代管單位實際情況,一直以來均由服務保障中心會計人員承擔。
(三)關于“形成各被代管單位只設一個報賬員就能完成財務工作的格局”的答復。由于服務保障中心會計人員無法同時承擔多家代管單位的專職會計,部分會計人員的工作只能由各代管單位出納處理。
(四)關于“履行代管單位工會會計和其他賬戶會計職能職責,比如縣僑聯、縣工商聯的工會會計賬,縣僑聯設在建設銀行的捐贈專戶會計賬”的答復。工會屬于單位另外一個組織機構,單位專戶屬于單位自設賬戶,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會計人員無法把它統一到財政一體化處理相關賬務。
結合工作實際,針對部分代管單位人員結構情況,擬定于2024年9月底對縣委統戰部、縣工商聯、縣僑聯3家單位的核算會計進行調整,從鄉鎮調動1名專業會計參與會計核算,具體負責縣委統戰部、縣工商聯、縣僑聯3家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同時,通過減少該名核算會計服務單位數量的方式,確保其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協調指導3個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單位將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會計集中統一核算工作,加強與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完善服務保障中心服務內容、原則、職能職責。在年內調入合適人員滿編開展工作,固定工作人員,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進一步強化與核算單位的溝通,主動服務,確保高質量完成會計核算工作。
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