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533024MB1E81773H/20241212-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12-12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4年以來,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事務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作為推動機關事務高質量發展、推進機關運行保障現代化先行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路徑,深入落實縣委、縣政府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的要求,通過健全制度規范,為全縣機關單位提供了更優服務、更強保障,展現更大擔當。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思想引領,努力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事務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貫通起來,一體推進、一體落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機關事務法治建設全流程、各領域,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學習等方式,組織集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2024年以來,領導班子及干部職工集中學法8次。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10次,組織召開支委會12次,黨員大會5次,黨組書記帶頭講黨課5次,開展警示教育3次,舉辦黨紀學習教育讀書班1次。全局黨員干部職工通過學習,真學真信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深刻認識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強全局人員的法治意識,提升依法履職能力。
(二)加強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執行《云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定期開展清理工作。2024年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未制定規范性文件。二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事項依法決策機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遵照執行《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標準》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執行。2024年,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三)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優化政府信息公開流程,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對機關事務管理領域信息的深度解讀,以多種形式及時發布民眾關切內容,同時建立健全監督與反饋機制,確保信息公開的準確性與高效性,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與監督權。2024年以來公開信息15條。二是自覺接受人大和民主監督。依法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2024年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受辦理政協提案1件,提案為《關于完善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核算中心職能職責的建議的提案(10030005號)》;單位接到提案后,即刻組織召開班子會,服務保障中心全體人員列席,了解實際運行情況,因各單位財務人員業務水平、分工等原因確實存在提案所述情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2024年度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著力解決此事;于2024年6月27日,以《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政協龍陵縣十屆三次會議第10030005號提案答復的函》進行答復,答復結果為滿意;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保障中心人員滿編開展工作,固定工作人員,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完善了服務保障中心服務內容、原則、職能職責,強化與核算單位的溝通,主動服務,能確保高質量完成會計核算工作。及時回復法院、檢察院的司法建議,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情況。依法積極支持檢察院、法院公益訴訟,財政、審計等監督未發現存在重大問題。三是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必須經局黨組集體研究討論決定。四是優化營商環境。嚴格執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云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等政策法規,2024年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圓滿完成第一屆中國(龍陵)石斛花卉節及余戈新書《惠通橋之戰》首發式、中國豐收節云南主會場等重要公務活動的車輛保障工作,累計抽調54輛公務用車,出車127余次。
(四)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一是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認真抓好矛盾糾紛處置應對工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單位黨員干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復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群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2024年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協助掛包村調處土地糾紛1起。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職責。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推行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2024年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五)加強隊伍建設,深化普法宣傳,推進依法治理。一是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的貫徹落實。2024年聯合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工信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龍陵縣全面實施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對全縣設有食堂的縣級機關組織實施單位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首批納入縣級機關食堂動態管理4家,按照全年累計抽查評估比例不低于食堂總數的35%,三年實現評估全覆蓋的要求,年內評估完成2家機關食堂。二是辦公用房管理。結合2024年辦公用房信息數據上報工作,對全縣69家單位的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了詳細摸底,建立了動態數據庫,調劑完成縣紀委、縣委社工部及縣水務局等6家單位辦公用房,有效提高了辦公用房的使用效率。加強辦公用房的日常監督管理,采取自查及實地抽查的方式,定期對各單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及風險隱患進行檢查,確保辦公用房使用合規合理安全。三是公務用車管理。印發《龍陵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細則》,完善了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實現公務用車的規范化管理。召開公務用車專題會議4次,依法依規增加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11個,更新公務用車21輛,按程序審核處置車輛15輛,劃撥車輛6輛,接收捐贈落戶車輛2輛,編制完成全縣2025年14輛公務用車購車預算。縱深推進以“小”見嚴糾“四風”“固堤行動”,緊盯“私車公修”“私油公供”、違規租車等問題,通過專項監督檢查、日常監管、“數字化”糾查等方式對超標準或違規配備公務用車等問題進行檢查,累計完成整改15家單位22個問題。四是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結合節能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周等重要節點在全縣開展節能宣傳,傳播節能理念,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節約意識和垃圾分類意識,營造全社會節能降碳的濃厚氛圍。依托“云南省公共機構能耗資源計量及消費統計直報系統”,對全縣69個單位進行2023年度能耗數據會審,通過平臺大數據,實時分析全縣人均綜合能耗、單位建筑面積能耗等重要能耗指標情況。五是做好會計集中核算和公務接待監督。進一步規范會計集中統一核算工作,完善核算制度和流程,加強財務審核把關,對各被代理核算單位的財務報銷憑證進行嚴格審核,強化財務分析和風險預警,定期對各單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并化解財務風險,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使用。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嚴格落實《保山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加大公務接待監督檢查力度,聯合相關部門圍繞接待報銷不規范搞變通、“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級”等重點內容,通過查閱資料、座談交流等方式,對61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吃喝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法治學習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員對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學習不夠及時深入,導致在實際工作中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所欠缺。法治宣傳工作覆蓋面不夠廣泛,在深入基層社區和群眾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對機關事務相關法治建設的參與度。
(二)法治工作與業務融合不夠緊密。在實際工作中,部分業務環節未能充分體現法治原則與要求,法治宣傳工作覆蓋面不夠廣泛,在深入基層社區和群眾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對機關事務相關法治建設的參與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強化法治學習教育。制定系統的法律學習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最新法律法規,邀請法律專家進行專題講座和案例分析,提升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確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夠精準運用法律條文處理各類機關事務。
(二)進一步創新法治宣傳形式。拓展法治宣傳渠道,除傳統宣傳方式外,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制作并發布機關事務法治宣傳內容。開展法治宣傳進社區、進企業活動,通過舉辦法律咨詢會、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提高社會各界對機關事務管理領域法治建設的知曉度與參與度。
(三)進一步深度融合法治與業務工作。重新梳理各項業務流程,將法治要求貫穿其中。在重大決策、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與風險評估。建立業務與法治聯動機制,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探討解決業務中的法治問題,確保業務開展合法合規。
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