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533024MB1E81773H/2025058-00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日期 | 2025-05-08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主動公開,是指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依法采取有效形式,在職責范圍內按照規定程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主動公開本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五)辦理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六)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七)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八)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九)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十)本單位招考、錄用工作人員以及公開選任干部的條件、程序、結果等情況;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五條除本制度第四條規定的政府信息外,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第六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上級的要求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第七條按照上述規定,確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按照上級行政機關的部署,不斷增加主動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應當及時利用以下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政府網站、互聯網政務媒體;
(二)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播媒體;
(三)新聞發布會、專家咨詢論證會、聽證會等會議形式,必要時可邀請公眾代表旁聽政府有關會議;
(四)其他便于公眾及時獲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第九條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托政府門戶網站統一集中發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應當具備信息檢索、查閱、下載等功能。
第十條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龍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