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入駐部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務服務。負責制定規范政務服務中心業務運行和人員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考核,受理當事人對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訴。
2.負責對縣級部門劃轉社會事務類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有關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審批,負責對投資項目建設類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審批,負責對縣級部門劃轉市場經營類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有關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審批,負責投資審批項目中介服務事項公開選取服務機構工作。
3.負責局機關網站、微信、小程序等對外媒體的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網絡設備、監控設備、信息公示查詢設備、自助辦理設備等信息化設備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全縣政務服務網上大廳、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中介超市等網絡及設備的安全運行與維護工作。負責“12345”政府熱線的運行管理、檢查督促、評價考核等工作。
4.負責全縣非涉密電子公文交換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全縣電子印章系統建設、管理與制作發放工作。負責全縣視頻會議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