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到縣委、縣人民政府來訪的群眾接待工作,維護來訪接待場所秩序,反映群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轉送、交辦、督辦群眾來訪事項。指導協調處理來訪接待中的復雜疑難問題,指導檢查全縣群眾來訪接待工作。負責信訪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2、負責受理辦理群眾來信和人民建議征集工作,反映群眾來信中的重要情況。轉送、交辦、督辦群眾來信事項。辦理中央和省、市級各部門及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交辦事項和本局受理的群眾來信,承辦和參與調查處理領導交辦的、涉及重大方針、政策的信訪事項。指導檢查全縣來信辦理工作。
3、負責受理辦理群眾通過網絡途徑提出的信訪事項。轉送、交辦、督辦群眾網絡信訪事項,綜合分析和反映群眾網絡信訪中的重要情況。指導檢查全縣網絡信訪辦理工作。
4、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指導檢查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復查和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督查督辦重要信訪事項。負責對鄉鎮及縣直部門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到保赴昆進京上訪的處置工作。負責大規模群體上訪和信訪突發事件的綜合協調與應急處置。負責重大活動、重要會議信訪保障和“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的協調處理工作。
5、負責指導全縣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工作。負責縣級領導定期接訪、視頻接訪工作。負責“云南省信訪信息智能輔助系統”和視頻接訪系統的建設、運維等工作。負責信訪“三率”督促指導、信訪數據統計和信訪形勢綜合分析工作。負責信訪信息收集預警、分析研判、輿情掌控工作。
6、負責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工作,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工作。承擔龍陵縣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