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的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整治、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考核等工作。組織編制安全生產類應急預案。負責行政執法案件法制審核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2.負責非煤礦山(含尾礦庫、地質勘探、采掘施工、選礦廠)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3.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
4.統籌推進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負責應急管理系統“放管服”改革、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