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于財經工作決策部署的具體建議。擬訂中長期財政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深化財稅改革建議。組織宣傳貫徹國家財稅法規、政策。參與涉稅政策研究,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提出地方稅收政策調整建議。負責稅源調查分析工作。審核地方性政策和規范性文件中有關涉及財政稅收的事項。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依法對國家賠償費用的管理進行監督。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調處涉及縣級單位的產權糾紛及其行政仲裁。承擔行政執法的法制審核、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