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提出推動老齡事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和信息交流工作。負責落實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助老領域標準、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協調推進老齡事業和老齡產業融合發展。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宣傳教育。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管理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負責兒童福利工作。負責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