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1-013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衛生健康 | 發布日期 | 2021-01-31 |
| 文號 | 瀏覽量 |
當前,境外疫情暴發增長態勢仍在持續,國內多地發生散發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春節臨近,人員流動頻繁,疫情傳播風險劇增,防控形勢十分嚴峻。為切實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保障全縣廣大市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省、市最新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倡導就地過節。倡導在省外人員,特別是在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相關工作人員在務工地過春節,如必須返鄉的,要提前安排好行程,錯峰
返鄉,提前3 天向所在村(社區)報備。返鄉途中要做好個人防護,保留機票車票,返龍后配合村(社區)做好信息摸排登記和健康監測工作。倡導群眾在縣內過春節,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要帶頭在縣內過春節。非必要不出市出縣、不離境、不去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如確須前往,做好個人防護,在返龍前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單位報備,接受健康監測管理。
二、嚴控各類聚集性活動。按照“非必要不舉辦、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從嚴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動,各部門各單位一律取消線下大型會議、團拜、聯歡、聚餐、學術交流等活動,非必要不參加外地舉辦的各類活動。嚴格控制各類中介組織、培訓機構、商業主體和個人組織聚集性培訓、展銷、促銷等活動。規范節日民俗活動舉辦,暫停一切集體宗教活動,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請不辦、不參加殺豬飯等人員聚集活動。企事業單位舉辦會議、商務等活動應控制人數,確需組織或承辦50 人以上的活動,要制定防控方案報縣指揮部評估審批,并嚴格落實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發生。減少家庭私人聚會,提倡家庭聚餐人數控制在10 人以下,做好個人防護,有感冒、咳嗽、發熱等癥狀者要居家健康監測,不得參加任何聚會。嚴禁邀請來(返)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參加聚集性活動。凡擅自舉辦大型聚集性活動,將追究舉辦者和相關場所的責任;對因人員聚集造成疫情發生和擴散的,將依法依規嚴查重處。
三、嚴格人員管控。各鄉鎮要全面加強基層網格化管理,對來(返)龍人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登記造冊、居家健康監測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一是境外入龍人員、國內高風險地區入龍返龍人員、密切接觸者就地實施集中隔離觀察“14+7”天和 4次核酸檢測(即集中隔離14 天,再繼續實行居家隔離7 天,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集中隔離,隔離期4 次核酸檢測陰性后解除隔離),費用自理;解除集中隔離后,及時向所在村(社區)報備納入社區健康管理,7 日內個人居家不得外出,家人不參加聚集性聚餐聚會活動。二是國內中風險地區入龍人員,需持7 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入龍后一律嚴格實施14 天社區健康管理。開展2 次核酸檢測(社區健康管理第7 天和第14 天),費用自理;14 天內個人居家不得外出,家人不參加聚集性聚餐聚會活動;由社區(村組)負責每天對轄區內返鄉人員開展追蹤管理、健康監測。三是國內低風險地區5 類入龍人員(跨省返鄉,省內進口冷鏈食品、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隔離場所、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重點人群),需持7 日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鄉,返鄉入龍后實行14 天居家健康監測,做好體溫、癥狀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開展2 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檢測第7 天和第14 天)。返鄉不滿14 天的,以實際返鄉時間落實居家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要求。核酸檢測費用自理。其他人員掃描“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綠碼方可來(返)龍。四是所有入龍返鄉人員需提前由本人或其親友將返龍時間、個人聯系方式等情況主動向所屬村(社區)報備;解除隔離來(返)龍人員要主動向村(社區)報備,納入隨訪管理,開展14 天居家健康監測。村(社區)要將網格內所有入龍返鄉人員納入網格管理,對不主動或不報告真實行程的人員,對解除隔離后不主動或不報告真實行程的人員,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五是要及時掌握國內高中風險地區變動情況,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國務院政務服務平臺”“云南健康碼”等實時查詢國內各地區風險等級。
四、加強重點場所管控。要嚴格落實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客運站、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健身房、理發店、餐館、酒店賓館(含民宿、旅社、客棧等住宿場所)、監所、養老福利機構、 宗教活動場所以及公共文化體育場館等重點場所業主(管理主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好測溫、掃碼、戴口罩、通風消毒、環境抽樣檢測等防控措施,從嚴從緊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須定期消毒,司乘人員要科學規范佩戴口罩。廣大市民進入各類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配合測體溫并全程佩戴口罩,對不配合的,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超市、農貿市場、農村集市等必須佩戴口罩,各職能部門和鄉鎮要安排專人加強對農貿市場、農村集市進行監管,不戴口罩不準進入市場經營和購買。旅游景區景點必須全面實施“限量、預約、錯峰”管理,接待游客量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圖書館、文化館等場所要減少室內聚集性活動。
五、規范就醫行為。全縣各村(社區)衛生室、個體診所一律暫停接診發熱病人,要按照“村報告、鄉采樣、縣檢測”要求,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觀的同時,2 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采集樣本和送檢,并協助做好轉診等工作,不具備條件的由縣衛生健康局安排機構收集樣本和送檢。村(社區)、單位、家庭要加強對轄區居民、單位人員和家庭成員的疫情防控政策宣傳和知識普及,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嗅(味)覺減退等癥狀,及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診室)就診并實名登記,不要私自服用退燒藥或到私人診所診治,以免延誤治療,就醫途中全程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縣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將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發熱呼吸道癥狀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等納入“應檢盡檢”范圍。各零售藥店(含連鎖門店)要從嚴從緊銷售“一退兩抗”藥品(退燒藥、抗病毒、抗菌素藥品),嚴格執行購買實名登記制度,藥店發現購買“一退兩抗”藥品的人員后2 小時內報告屬地鄉鎮衛生院,同時報告縣市場監管部門。
六、防范購物風險。廣大市民近期不要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和境外網購、海淘商品和年貨,在接收快遞或接觸冷鏈食品時應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進行消毒處理。要通過正規渠道,從證照齊全的商家購買海鮮、肉類等冷鏈食品,同時注意索證索票。堅決不購買、不食用野生動物和來源不明的冷鏈食品。各鄉鎮及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年貨檢測力度,確保年貨安全。
七、保持環境衛生。持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7 個專項行動”,結合春節大掃除,大力開展城市環境衛生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家居環境衛生清理、單位公共衛生整潔、個人健康生活方式推廣等活動,徹底清理衛生死角、著力改善人居環境,減少疾病傳播風險。常態化開展環境消殺,各單位、各鄉鎮、村(社 區)要對辦公場所、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農村集市、公廁等易出現疫情傳播的重點公共場所加大消毒頻次,同時引導群眾做好家庭消殺。
八、嚴格責任追究。對有疫情風險隱患的人員,在居家隔離或健康監測期間,相關人員如拒絕接受醫學監測,隱瞞謊報、擅自外出,在進行訓誡教育的同時,立即轉送至集中隔離點隔離觀察,費用自理。對故意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居史的,隱瞞與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無癥狀感染者接觸史的,不配合執行疫情預防和控制措施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作為失信人員納入個人信用檔案。
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要主動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率先踐行,廣泛宣傳,管好家人,自覺履行個人防護職責,真正成為疫情防控的“主力軍”。廣大市民要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時關注官方媒體發布的疫情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的嚴密防線。
歡迎廣大群眾對不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的返鄉人員、出售未檢測冷鏈食品及境外貨物、違規舉辦宴席、殺豬飯等違反疫情防控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核實一次性獎勵500 元。
舉報電話:
龍陵縣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121133;
龍山鎮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121848;
鎮安鎮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81003;
龍新鄉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00003;
龍江鄉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30016;
臘勐鎮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80303;
碧寨鄉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28002;
象達鎮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50002;
平達鄉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60002;
勐糯鎮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20008;
木城鄉應對疫情指揮部:0875-6810003。
(來源:龍陵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