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2019-072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衛生健康 | 發布日期 | 2019-07-26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意見》,全面推動農村愛國衛生工作,圓滿完成碧寨鄉創建云南省衛生鄉鎮、村(社區)任務,根據《云南省衛生鎮創衛工作檔案材料規范》,經鄉黨委、政府研究,結合碧寨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改革創新,充分發揮群眾運動的優勢,著力治理影響群眾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斷改善城鎮環境,以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為著力點,以持續改善農村環境衛生秩序、提升人居環境和管理水平為突破口,以提高居民衛生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重點,全力推進農村衛生創建工作,促進鎮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
把碧寨鄉建成管理體制順暢、長效機制健全、管理手段科學、工作責任落實、環境整潔優美、充滿生機活力、公共衛生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省級衛生鄉鎮。
三、組織機構
(一)碧寨鄉創建云南省衛生鎮、村(社區)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賴永文 鄉黨委書記
匡家華 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
常務副組長:楊良深 鄉黨委委員、鄉人大主席候選人
副 組 長:張艷芬 鄉黨委副書記
王 堅 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楊志存 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楊連曉 碧寨司法所所長
楊祖押 鄉黨委委員、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張立民 鄉黨委委員、鄉武裝部部長
王薪喜 鄉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尹以榮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派出所所長
賴潤榮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扶貧辦主任
周昌省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李永和 鄉財政所所長
成 員:段早仙 黨政辦公室主任
陳紹玲 鄉社會事務辦主任
段佐芬 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
黃澤飛 鄉國土和村鎮規劃中心負責人
孔金科 鄉農技站站長
普長科 鄉水利工作站站長
黃有安 鄉畜牧獸醫站站長
楊麗萍 鄉林業工作站站長
張艷坤 市場監管所所長
胡志煒 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人
郭章新 梨樹坪社區黨總支書記
楊世君 三家村村黨總支書記
許有莊 擺達社區黨總支書記
楊家順 濫壩寨村黨總支書記、主任
許海生 中寨村黨總支書記
陳發澤 楊梅田村黨總支書記
李在興 麥子坪村黨總支書記、主任
王朝波 碧寨村黨總支書記
饒發展 坡頭村黨總支書記
郭家雙 半坡村黨總支書記
楊加富 天寧社區黨總支書記
李加聰 新林村村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碧寨鄉計生辦,由楊祖押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計生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驟
創建全省衛生鄉鎮和創建全省衛生村(社區)同步進行,2019年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各村(社區)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引導群眾在思想上達成共識,在行動上步調一致,自覺參與評比工作。按照《云南省衛生鎮鎮創衛工作檔案材料規范》要求,認真梳理相關材料。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各責任部門根據標準要求,針對薄弱環節,逐項抓好落實。
第三階段。總結迎檢階段(2019年10月)。繼續抓好整改、鞏固和提高,做好迎接市、縣檢查評比的準備。
五、工作任務
根據《云南省衛生鄉鎮創衛工作檔案材料規范》要求,創建衛生鄉鎮、村(社區)工作任務主要包括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環境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食品衛生,除四害,傳染病防治,單位衛生等。重點抓好鎮轄區內村莊道路建設、改水改廁;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糞便無害化處理、環衛基礎設施等衛生基礎設施,建立健全檔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各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全省衛生鎮、村(社區)創建工作,為下一步創建國家衛生縣城打下堅實基礎,切實加強創衛工作組織領導,將創衛工作作為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來抓,要深入研究各項指標任務要求,層層分解目標任務,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工作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工作中既要分工明確,又要互相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各項創建任務的落實。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創建氛圍。一是各村(社區)要及時召開動員大會,宣傳創衛工作,使創衛的目標、內容、措施、意義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在村(社區)活動場所、公路沿線粘貼一批主題響亮、號召力強的創衛公益廣告,借用6995平臺、黨建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等發送創衛信息,開展豐富多彩的創衛主題活動,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對創衛的知曉率、支持率和參與率;三是利用宣傳欄、網站等,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立即開辦創衛專題專欄,加強宣傳報道,努力營造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創建氛圍。
(三)強化督查,落實創建工作任務。鄉紀委和創衛辦要加強對各村(社區)、各部門創建工作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力度,采取現場督促、督查通報等方式,推動全鄉創建工作的開展,確保創建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完不成創建任務的村(社區)和部門,將啟動問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