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21-0225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監管 | 發布日期 | 2021-02-25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做好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打好食物中毒防控主動仗,抓實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關于印發開展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龍食安辦發〔2020〕10號)文件精神,結合木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建立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凝聚宣傳教育、協同共治的合力,讓食物中毒防控知識進入村村寨寨、家家戶戶,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的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防控措施有效落實,減少和杜絕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主要任務
此次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從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結束,重點開展“七個一”活動。
一是召開一次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動員部署會議。鄉人民政府、各村(社區)于2020年12月31日前組織召開一次農村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動員部署會議,分析當前形勢,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統一思想認識,開展業務培訓,動員各級各部門積極參與到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之中,形成上下聯動、各級擔責、全員參與的濃厚氛圍。
二是發布一期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風險提示。各村(社區)要認真落實《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20年冬季食品安全預警公告(2020年第3號)》要求,圍繞當前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突出風險隱患,及時發布消費提示和風險預警,認真收集整理近年來本轄區內發生的食物中毒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有效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是組織一期預防冬春季食源性疾病專家宣講。木城衛生院要積極邀請疾病預防控制專家圍繞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冬春季食源性疾病防控開展知識宣講,通過廣播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
四是組織一次“農村食品安全宣傳入戶行”。各村(社區)要組織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員、鄉村醫生等進村入戶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突出農村集體聚餐、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食用生肉中毒等防控重點,增強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各村(組)要通過戶長會、大喇叭、云嶺先鋒平臺、張貼宣傳標語、開辦食品安全宣傳專欄等形式常態化宣傳食品安全工作,營造濃厚食品安全宣傳氛圍。
五是上好一堂食品安全主題課。落實食品安全進校園長效機制,各學校在寒假放假前開展一次食品安全主題教育,把不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不食用生肉等作為宣傳教育重點,通過“小手拉大手”,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良好氛圍。
六是開展一次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大檢查。各村(社區)要圍繞做好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結合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認真組織一次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大檢查,突出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小作坊、小商店、小攤販、小餐館等經營主體和農村集市、校園周邊、農村集體聚餐等重點,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懲治違法行為。
七是組織一次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調研督查。鄉人民政府將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檢等形式對各鄉(社區)進行調研督導,及時糾治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一批農村地區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典型經驗。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后,農村集體聚餐呈反彈式增長,加之進入冬季、臨近春節,部分群眾存在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進補和殺年豬食用生肉的陋習,當前食物中毒防控形勢十分嚴峻。各級各部門要按照“預防在前、管控在先”的原則和要求,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把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工作抓緊抓實,形成部門協同、齊抓共管、全員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是壓實工作責任。各宣傳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宣傳,開辦食品安全欄目,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鄉食安辦要統籌有關部門宣傳資源,協調推進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宣傳,開展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衛生健康部門要結合健康素養提升,開展衛生健康知識宣傳,組織基層哨點醫院普及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和衛生、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等知識,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自我防控意識。教育體育部門要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進校園常態化宣傳教育機制,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
三是增強工作實效。各村(社區)要緊密結合農村地區特點,采取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群眾看得見、聽得懂、教得會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宣傳作用,積極利用微信、手機短信、音頻視頻等載體進行宣傳,讓“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的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要不斷壯大宣傳隊伍,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了解食品安全常識,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四是加強信息報送。各村(社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方案,迅速開展農村地區食物中毒防控宣傳教育工作,及時總結上報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工作情況總結于2021年2月20日前報鄉食安辦,重要情況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