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20-121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監管 | 發布日期 | 2020-12-10 |
| 文號 | 瀏覽量 |
秋季學期已開學,為有效預防和減少學校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特發布如下預警公告:
一、全鄉各學校要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的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突出抓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別是農村學校食堂“營養餐”的食品安全工作 ,確保學校師生飲食安全。
二、做好原料采購、運輸、貯存工作。嚴把采購關,認真做好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嚴禁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肉類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霉變食品、假冒偽劣等食品及原料進入學校食堂。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控制存放庫房的溫度、濕度,盡量縮短貯存時間,定期通風,防止食品在貯存過程中霉變;定期檢查食品,及時清除霉變食品;加工制作前,認真檢查食品的感官性狀,不得加工制作腐敗霉變食品。無冷凍、冷藏設施的學校食堂,蔬菜、肉、禽類等原材料要當天采購當天加工食用,隔夜飯菜不得再加工給學生食用。有冷凍、冷藏設備的學校,要注意設備是否正常運轉,并定期進行清潔維護。
三、采購蔬菜時要避免采購農殘大量超標的蔬菜,清洗蔬菜
時,要使用流水反復沖洗蔬菜(油菜等葉菜類蔬菜應掰開后逐片涮洗),次數不少于3 次,且先洗后切。接觸農藥的容器、工具等做到物品專用,有醒目的區分標識,避免與接觸食品的容器 、工具等混用。
四、食物加工操作要規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食物要煮熟燒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度,加工制作豆漿應燒熟煮透,防止假沸。食品在烹飪2小時后,應盡量售餐完畢,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條件下存放。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食品。餐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 ,已消毒的餐用具應存放在有明顯標識的餐用具密閉保潔柜內。
五、全鄉各學校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學校的食物加工、儲存場所設施設備建設,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嚴格執行《云南省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供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嚴禁學校食堂加工制作野生菌、四季豆、黃花菜、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和食品原料;嚴禁各類學校食堂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六、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做好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健康體檢,每天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并有記錄,發現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有礙食品安全疾患的從業人員,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疾患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調離、返崗情況應詳細記錄。學校食堂內外環境要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蠅、防蟲、防鼠工作,預防食物被污染。督促學校食堂做好每餐菜肴留樣和留樣記錄,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備中冷藏存放48 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的留樣量不少于100g。
七、中心學校、市場監管所要及時開展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學校生活飲用水、食堂的環境衛生、原料采購查驗記錄、索證索票管理、食品貯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餐廚廢棄物管理、留樣登記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著力規范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行為,強化日常監管,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木城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提醒學校及托幼機構,一旦發生食物中毒,要立即組織中毒人員到附近的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立即向當地中心學校、衛生院和市場監管所報告,封存當餐所用原材料、留樣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設備設施等,以備檢驗機構檢測。
八、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上報機制。一是發生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集體腹痛、惡心、嘔吐等)時,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校長匯報,學校迅速組織送衛生室或衛生院醫治。二是迅速向中心校報告,由中心學校向鄉政府市場監管所和縣教育局報告,并聯系鄉衛生院向縣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特別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在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發現食品安全質量問題進行投訴舉報,可撥打電話12315。
特此公告
木城鄉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