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241219-0001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社會救助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 文號 | 瀏覽量 |
1.辦理事項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2.辦理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一)無勞動能力;(二)無生活來源;(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3.救助供養標準
(1)2024年全縣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按上一年度執行,即 1000 元/人-月;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提高到:一檔(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995 元/人-月:二檔(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498元/人-月,三檔(具備生活自理能力)299 元/人·月。
(2)2024年全縣城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 956 元/人·月;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一檔(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179元/人·月,二檔(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105元/人·月,三檔(具備生活自理能力)60 元/人·月。
(3)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集中供養的,統一用于供養服務機構照料護理開支;分散供養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務協議,用于支付服條費用。
4.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殘疾人應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對于申請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但義務人沒有能力履行義務的,應提供相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家庭基本情況等信息。義務人屬被宣告失蹤、在監獄服刑等情況的,應有關部門出具的規范文書或者相應證明。
5.辦理流程
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云南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確認表》,或者通過互聯網平臺、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政府救助平臺)提出網絡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申請人可在申請時或者工作人員入戶調查時自行選擇集中供養或者分散供養。
6.辦理時間、地點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云南省保山市木城鄉木城街子1號
7.聯系方式:0875—6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