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21-022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救災 | 發布日期 | 2021-02-25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防洪工作目標總則
(一)防汛應急預案堅持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快速反應、綜合協調的原則,實行鄉、村、組分級負責制,在鄉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下,各部門分工負責、積極協作,共同做好全鄉汛期山洪災害應急處理工作。
(二)山洪災害是指自然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有關的災害;山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山洪災害時,為了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
二、汛期山洪災害預警
根據山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災害發生或出現臨災險情后,立即向鄉人民政府和鄉水利工作站報告;各村(社區)、小組根據災害或險情具體情況進行應急處理。
根據傷亡人數或造成經濟損失災害等級分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級。
1.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2.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3.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4.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三、2020年災害趨勢預測
(一)致災影響因素預測
1.2019年氣候概況及2020年年度氣候趨勢預測
2019年龍陵總降雨量1729.7mm,比2019年少403.7mm,比歷年少372.9mm,降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6—9月,8月雨量最多,達457.6mm,2019年日最大降雨量出現在7月15日,107.4mm;5月下旬雨量達到雨季開始標準,雨季于9月下旬結束。
預計2020年總降雨量1960mm,比2019年多231mm,比歷年少133mm。汛期(5—10月)降雨量1790mm,占年雨量的90%。主汛期6—9月四個月雨量1460mm,占全年雨量74%,主汛期雨量大且較為集中,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質災害的高發時段。
2019年龍陵平均氣溫15.8℃,比去年平均值低0.3℃,比歷年平均值高0.8℃;年極端最高氣溫出現在7月19日,29.2℃,年極端最低氣溫出現在1月28日,1.6℃。總的來看,年內降水除1月、8月較歷年偏多外,其余月份均為偏少;年內5、6、8、10月氣溫較歷年偏低,其余月份均為略高至偏高。
1—4月雨量為正常略偏多,氣溫偏高,冬春季冷暖變化幅度大,有區域性和階段性低溫霜凍出現,冬季1~2月大部分地區出現區域性和階段性低溫霜凍的可能性較大,無倒春寒天氣。冬春干旱較常年偏輕。全年熱量條件正常。
年內降雨以陣性為主,干濕分明,干冬雨少。預計1—3月有輕度干旱,夏季雨量充沛。雨季于10月下旬結束。
汛期(5—10月)降雨量1780mm,占年雨量的90%。主汛期6—9月四個月雨量1460mm,占全年雨量74%,主汛期雨量大且較為集中,土壤濕度飽和,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質災害的高發時段,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各監測點務必做好思想準備,制訂防災預案,確保措施落實,充分利用山洪地質災害預警系統,盡可能預防災害發生所造成的危害,降低災害損失。
2.自然地理致災因素
木城地處橫斷山脈滇西縱谷南端,境內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地形、地貌、地質復雜多樣,山高坡陡,雨季集中,水土流失嚴重,地質環境較復雜,易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3.人為致災因素
近年來,由于道路建設、水利開發、采砂采石、其它工程建設,對地質有不同程度的擾動,出現了大量的高陡邊坡及廢棄土石,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為地質災害的概率隨之增大。
(二)總體趨勢預測
根據近年全鄉汛期災害隱患現狀、危害特征及歷年災情雨情、地震和工程活動等誘發因素,預測2018年全鄉地質災害有如下特征:
1.汛期災害類型
全鄉地質災害類型主要以自然因素誘發的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為主,其次為工程建設活動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2.災害易發期
全鄉地質災害高易發期為主汛期6—9月。
3.災害發展趨勢
2020年全鄉災害活動頻度和危害程度仍具較高水平。重點區域為弓背山、麥地埡口、大青樹和鍋底塘,災害類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工程活動有老滿坡搬遷點、魚塘埡口搬遷點、木城街道尾水、樺桃林街道尾水排放,公養河水利建設、公養河四級站、鄉村道路建設、河道非法采石采砂等對環境擾動較大,引發災害的可能性較大。
三、我鄉地質災害威脅的主要對象和威脅范圍
2020年木城鄉地質災害防治主要區域涉及2個村委會、2個社區、7個村民小組。經省級詳查審核保留7個監測點,推選確定12個監測員。主要監測點為魚塘埡口社區的弓背山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10戶45人;烏木寨村的大青樹組(含埡口寨)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6戶24人;老滿坡村的麥地埡口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7戶30人;烏木寨村的常興寨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18戶69人;木城社區的等散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8戶33人;木城社區木城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2戶6人;老滿坡村鍋底塘組滑坡監測點,受威脅6戶25人;龍陵縣岔河電站滑坡監測點受威脅人口8人。得益于2017年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搬遷項目,弓背山和麥地埡口兩個中型滑坡監測點村民得以搬出,但存在一部分村民返回原居住地耕種和暫住等現象,對其生命財產仍有威脅,根據實地排查統計威脅情況并參照相關指標現將弓背山和麥地埡口兩個監測點降為小型滑坡監測點。
五、應急機構
成立鄉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
指揮長: 陳德超 鄉黨委書記
副指揮長: 李建斌 鄉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鄉長
余嘉龍 鄉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鄉長
成員: 劉佳佳 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楊春快 鄉黨委副書記
王德積 鄉組織委員
廖耀高 鄉宣傳委員
文貴林 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閆能祿 鄉紀委書記
石正旭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楊立云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邊境派出所所長
何 智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楊正應 鄉財政所所長
陶民東 鄉黨政辦負責人
郭實興 鄉經濟發展辦主任
楊正貴 鄉社會事務辦主任
黎茂龍 鄉社會綜合治理辦負責人
李 位 鄉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
趙志明 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楊德超 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農機工作人員
楊云仙 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水利工作人員
段瑞才 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水利工作人員
張家押 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獸醫工作人員
姜加田 鄉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主任
陳萬佐 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人
房忠平 鄉林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郭永超 鄉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
張 軒 鄉安監站、交通管理所負責人
余曉靜 鄉司法所負責人
楊林茂 鄉中心學校校長
段懷仙 鄉自然資源管理所負責人
邵維鎖 鄉衛生院院長
番茂忠 烏木寨村黨總支書記
郭玉琴 老滿坡村黨總支書記
羅忠和 花椒村黨總支書記
明正武 木城社區黨總支書記
楊青仁 木城魚塘埡口社區黨總支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木城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趙志明擔任辦公室主任,楊云仙、段瑞才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一)指揮決策機構及其職責
指揮部工作職責:負責領導和指揮全鄉汛期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研究部署各項搶險救災、應急準備和實施工作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研究決定處置搶險救災工作有關重大問題,指揮部成員在汛期必須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二)組織協調機構及其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鄉汛期相關應急處理工作的綜合協調。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指揮部的命令和決策,處理應急救援日常事務;協調、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收集、匯總災情并上報;開展汛期山洪、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及應急技術處理。
(三)下設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鄉防汛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組長余嘉龍,負責帶領指揮應急分隊和組織民兵,并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搶救受困人員、搶修工程、消除隱患;及時組織把受災害威脅人員及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組長楊云仙,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并參與調查、核實災情和險情,組織對災情或險情的監測評估,確定災害等級或危險程度、激發條件,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或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監測網絡等。
3.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組長邵維鎖,負責聯系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參與搶救傷員和組織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救災安置組:組長楊正貴,負責聯系民政等相關部門并參與組織指導災民轉移安置工作,接受捐贈,幫助解決災民無力解決的衣、食、住等方面困難,安排災后救濟。
5.治安保衛組:組長楊立云,負責參與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救災物資、災區人員、財產和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6.應急資金保障組:組長楊正應,負責參與落實政府安排的搶險資金、監督指導救災資金及物資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7.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組長段懷仙,負責聯系交通、水利、民政、財政、通信、供電等部門并參與指導災區搶修受損的通信、供電、交通、水利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等。
六、應急準備
(一)各村(社區)及相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和單位職責,制訂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
(二)各村組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設備、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應急隊伍和人員的落實,進行必要的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
(三)各村組和單位若發現或接到汛情信息時,應立即報告鄉防汛指揮部,指揮部派出調查監測組人員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災情或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指揮部準備或及時啟動突發性防汛災害應急預案。
(四)鄉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啟動并組織實施本預案;指揮部負責開展減災防災和應急處理的各項工作。
七、應急行動
(一)臨災應急行動
1.組織防汛調查監測組人員和有關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規定預警信號,確定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4.做好汛期突發性災害應急預案啟動準備。
(二)災害應急行動
1.災害發生時,接到災情信息(信號)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及時的向鄉人民政府、國土資源所、水管站等政府或主管部門報告;發生災害所在地的單位或組織要立即啟動災害應急預案,充分調動現有力量進行人員搶救和群眾安全轉移工作;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2.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防汛指揮部接到災害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啟動突發性防汛災害應急預案,按照預案分工,組織調動各組人員,開赴現場,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迅速查明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損失等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3.根據災害應急處理的需要,請示上級相關部門,緊急調集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其他設施、設備(事后按規定處理);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請示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4.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藥品供應、社會治安的配合協調工作。
5.指揮部組織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向上級部門或政府報告減災救災工作開展情況,爭取指導和支持。
(三)事后處理
災情或險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時宣布結束災害或臨災應急期,撤消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