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16_Z/2018-06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安全生產 | 發布日期 | 2018-06-15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鄉直及駐木單位、歐華公司四級站項目部:
汛期即將全面進入,防汛工作到了臨戰階段。為進一步做好我鄉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各村(社區)、鄉直及駐木單位、歐華公司四級站項目部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和省長阮成發同志4月26日主持召開的省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以及關于做好防災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鄉委鄉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切實把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擺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準備、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認真開展汛期安全自查自改,全力防范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堅持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將責任層層落實到汛前準備、生產管理和應急處置等各個環節。要針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以及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明確重點防范區域和單位,制定有效防范應對方案和措施,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動員、早準備。
二、加強部門聯動,強化自然災害監測預警
要進一步加強交通、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的聯系,準確掌握水情及惡劣天氣的預測預報。交通管理所要及時通報各類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情況,國土資源管理所要及時通報易發生山體滑坡及泥石流地質災害區域及部位情況,確保各相關單位及時掌握有關災害信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要加強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機制建設,認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認真研判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要進一步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強化安全監管、水利、國土資源、交通管理等單位間及與相關企業的應急聯動,做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的運輸保障,做到信息共享、資源共享,協同應對各類災害和事故。
三、突出重點,強化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一)要加強對歐華公司四級站項目部,排土場及周邊山體的穩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設施、監測監控設施進行檢查。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專人值守監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堅決防止潰壩漫壩事故發生。
(二)認真落實防淹井安全措施。進一步加強水害隱患的排查治理,重點檢查位于水庫附近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災害威脅。要加強企業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礦區及周邊水文變化情況,加強對采空區、塌陷區、積水區的巡檢、排查,預報有強降雨時,受暴雨威脅的企業必須立即部署停產撤人,堅決杜絕淹井事故的發生。
(三)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防泄漏、煙花爆竹防雷電安全措施。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運、煙花爆竹企業防雷電設施的檢測維護,嚴格執行高溫、雷雨天氣停止生產作業的相關規定,嚴防泄漏、爆炸等事故發生。
(四)認真落實道路交通防洪水安全措施。交通管理所要加強公路、邊坡等重點部位的監測監控,加大對公路沿線存在發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險的重點地段和存在被沖毀危險的橋梁、邊坡等重點部位巡查和監測監控力度。發現危及行車安全時,要立即阻止車輛通行,及時疏導擁堵車輛,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五)建筑施工企業要對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危險的隱患進行認真排查,特別是對工棚、倉庫等重點位置要科學選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作業和居住。遇雷雨、大風等極端天氣時,要按規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業,特別要落實塔吊等大型起重機械抗風防滑相關措施。
(六)認真落實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要督促旅游船舶、排筏、渡口渡船做好雷電、暴雨、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的防范措施,嚴禁冒險航行,嚴防發生影響惡劣事故或事件。
其他各行業領域企業也要結合實際,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著重加強汛期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掌握預報預警信息。對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關等級預報預警信息,要立即停產撤人。
四、加強應急值守,做好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
各村(社區)、鄉直及駐木單位、歐華公司四級站項目部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應急通信暢通,信息報告及時準確。要進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應急演練,儲備應急所需物資、裝備。要強化應急響應,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第一時間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強汛期防災救災減災知識宣傳,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各類企業和從業人員的防災意識和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進入戰備狀態,做好搶險救援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生事故,能夠迅速投入搶險救援工作,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木城鄉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