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1-102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監管 | 發布日期 | 2021-10-25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預防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預警公告:
為防止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事件和各類聚餐活動引起的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和生命安全,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特發布如下預警公告:
一、草烏、附子屬于毒性較強的中藥材,單位、家庭和個人必須在醫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不得擅自加工、出售和使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
二、嚴禁一切單位和個人出售以草烏、附子為原料的食品;嚴禁各類餐飲經營單位、學校食堂、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食堂,婚喪宴請和會議聚餐等群體性用餐時使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加工食物。嚴禁聚眾或集體食用自行配制的加有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的藥酒。
三、食用草烏、附子時常因加工、食用方法不當,極易引起食物中毒,不提倡家庭煮食草烏、附片等毒性藥膳。廣大公眾要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加強自我防范,食用藥膳進補要按照正確的方法制作,并注意藥膳禁忌,謹慎食用。
四、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食藥兩用藥材和草烏等毒性中藥材(飲片)的監管,強化對醫療機構、藥店、餐飲服務單位和集貿市場的監督檢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各級衛生健 康部門要充分發揮健康教育、預防控制、應急救治綜合協調作用,認真研判防控形勢,突出防控重點,強化應急救治,最大限度減少死亡。
五、加強食品科普知識宣傳,倡導科學健康食用食物,把禁止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的法規、政策和常識宣傳到位,不斷提升群眾對草烏、附子等毒性藥材的正確認知和正確使用方法。若食用后出現口、唇、舌發麻,皮膚發癢或者有螞蟻爬行感,四肢脹麻,頭昏、頭痛,惡心、嘔吐,心慌、呼吸困難等癥狀,應及時到最近醫院就診,并向當地衛生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