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40202-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社會保險 | 發布日期 | 2024-02-02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貫徹落實《龍陵縣2024 年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及《龍陵縣 2024 年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不斷增強計生家庭、老年人群體防范和抵御風險的能力。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
(一)參保對象
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婦及其子女,年齡在一周歲至六十五周歲的城鄉居民家庭中的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計生家庭成員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或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投保人可以為本人(需年滿18周歲)、父母、子女投保。投保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保費籌集
保險費采取市、縣兩級財政、中國人壽保山分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的方式籌集,具體為:
1.保險費實收為每年每戶 120 元/份。凡參保的城鄉居民家庭均可享受中國人壽龍陵縣支公司按每份 10 元的標準給予保險費補助,即參保家庭戶承擔 110 元/份。
2. 獨生子女戶、雙女戶家庭及脫貧戶,由參保家庭承擔100 元,市級財政補助 3 元,縣財政補助 7 元,市、縣兩級財政對每一參保家庭保險費補助限 1 份。
(三)責任釋義
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傷殘:因意外傷害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
(四)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一年,2024年2月28日以前交費的,生效日1月28日;2024年2月28日以后交費的,生效日3月1日。
二、老年人意外傷害險
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是由投保人與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在被保險人因遭受外來、突發、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導致老年人身體傷害或死亡時,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給付受益人保險金的一種保險保障。
(一)參保對象
凡五十周歲及以上的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公司投保本保險。
(二)保險期限
本保險的保險期限為一年。
(三)保障項目
保險責任范圍。老年人在生產、生活的各種場所,包括在居家生活、參加公共場所活動、入住養老服務機構、駕駛或搭乘交通工具、外出旅游時發生的各種意外傷害事故,均納入龍陵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責任范圍。
保險保障計劃介紹:
說明:投保人可選擇上述兩種保障計劃中的一種投保,每人限保一份。
(四)責任釋義
1.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傷殘:因意外傷害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
2.龍陵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障責任中不承擔因意外傷害誘發的老年性疾病、慢性病責任。
3.對責任不明及糾紛案件,成立由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法律援助中心、中國人壽龍陵縣支公司等組成的專項評定小組進行評定。
三、參保辦理
需要投保的人員請在3月10日前到所在村(社區)、單位進行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