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9-8-17_F/2017-1214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平達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村振興 | 發布日期 | 2017-09-24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人民政府:
根據《龍陵縣財政局轉發〈保山市委辦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專項扶貧資金支出進度的通知〉的通知》(龍財農〔2017〕69號)要求,截至2017年9月19日平達鄉人民政府已將2016年以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結余結轉18.70萬元全部上繳縣級財政。現根據《龍陵縣財政局關于2016年以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結余結轉上繳款項處置意見的通知》要求,特向縣人民政府申請下撥平達鄉人民政府已上繳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用于原渠道。
當否,請示。
附件:平達鄉人民政府2016年以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結余
結轉上繳縣級財政統計表
平達鄉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