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9-8-/2020-122601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平達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社會保險 | 發布日期 | 2019-10-21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2019年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保人社聯[2019]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現將2019年度辦理社會保險補貼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對象。
我縣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 (1)參加過失業保險(含視同)的“零就業家庭”人員; (2) 參加過失業保險又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參加過失業保險(含視同)的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人員(簡稱“4050”人員); (4)有勞動能力殘疾人; (5)參加過失業保險的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以上五類人員統稱為“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并繳納了社會保險的,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
補貼標準按(保人社聯[2019]24號)文件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的收入(以社保繳費申報工資額為準)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00% (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停止社會保險補貼,即今年只有繳費為4972.8、6216的才能享受補貼。。
二、補貼期限。
1、“就業困難人員”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度內的年齡為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其個人檔案和有關政策確定具體退休時間后出具證明)。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2、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三、申報程序。
由本人向各鄉鎮申請,填寫《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驗原件留存復印件)、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原件和鄉鎮社會保障所服務中心出具的《靈活就業情況證明書》,經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公示后,另行通知發放時間。
四、申報材料。
“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
申報社會保險補貼的,需提供的材料:《保山市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審批表》、《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保山市失業人員靈活就業證明書》(本人簽字、所在社區蓋章確認的注明具體從事靈活就業的崗位、地址等內容)、本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原件和證明屬于“就業特別困難人員”的有關憑證(零就業家庭人員需提供所在社區蓋章出具的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夫妻雙失業的需提供本人《結婚證》復印件和配偶的《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需提供有效的《低保證》及領取低保的《存折》復印件;殘疾人需提供有效的《殘疾證》復印件;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憑證材料)。
五、辦理地點和時間。
辦理地點:龍陵縣人社局一樓大廳失業保險辦理處。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止(節假日除外),過時不再辦理。
咨詢電話: 0875-61271804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