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8-X/20241225-00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象達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村振興 | 發布日期 | 2024-12-25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防返貧監測動態工作流程
1.風險信息收集;2.村委會綜合分析研判;3.實地入戶調查;4.部門信息比對;5.村級初定會議,在完成數據調查復核的基礎上,以行政村為單元,召開村級公開民主評議初定會,并完成公示;6.鄉鎮審核。第一階段:抽查核實;第二階段:鄉鎮審定,召開審定會議;7.縣級確定及公告。
二、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工作機制,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層層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各省(區、市)對本區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工作負總責,要結合實際細化制度規定,強化政策供給,推進市縣鄉村各級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州市級要加強對本區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工作的監督指導,積極協調政策資源,強化要素供給和保障。縣級要堅決扛起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的主體責任,充實保障基層工作力量,細化幫扶政策措施,切實運行好防止返貧動態監測。
三、認定工作要堅持應簡盡簡,公開公正。從農戶申報、干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 15 天,其中村內公示不少于 5 天。要提高工作效率,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低保對象等,可不重復比對。制定幫扶措施計劃可與監測對象認定同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