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8-X-/2022-0623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象達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社會保險 | 發布日期 | 2022-06-23 |
| 文號 | 瀏覽量 |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解釋
1.哪些人可以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答: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學生)至法定退休年齡前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員、自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都可以參保(不限制戶籍,農村和城鎮戶口均可),年齡偏大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根據現行政策,可延長繳費,延長繳費人員累計繳費至滿15年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相應養老保險待遇。
2.辦理渠道怎么找?
答:可以到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窗口辦理參保登記;也可通過下載云南人社12333手機APP注冊(用手機驗證碼注冊),實名認證后進行網上申報。繳費基數申報后,可到稅務窗口辦理繳費,也可關注“云南省電子稅務局”微信公眾號進行申報繳費,實現足不出戶辦理社保繳費。詳情可咨詢:0875-6121522。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答:一是以企業單位性質參保的繳費比例為24%,其中單位承擔16%、個人承擔8%;二是以個體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繳費比例為20%。兩種情況的人員參保繳費后,按繳費基數的8%劃入其個人賬戶并計息。雖然繳費比例不同,但兩種方式參保計算退休待遇的公式是一樣的。
4.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答:①企業單位職工的繳費基數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按上一年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的60%和300%設定上下限。工資超出上下限的按60%和300%進行核定;②關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在2021年度社平工資啟用前可以按2021年規定的個人繳費基數70%至300%之間自愿選擇合適的一檔繳費,也可以待2021年社平工資啟用后再行繳費,屆時可以按2022年規定的個人繳費基數的60%-300%之間選擇檔次繳費,已繳費的若本人自愿,可按新的繳費檔次規定的繳費額,在本年度按原選定的繳費檔次補差,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再補差。
5.養老保險費是不是繳費滿15年就不再用繳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還繳不足15年怎么辦?
答: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是辦理退休手續的必要條件之一,但并不代表繳滿15年就可以不用繳費,養老金遵循“長繳多得”以及“多繳多得”原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延長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或者居民養老保險,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待遇?!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1日)前參保的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按靈活就業人員上年度繳費標準,一次性繳費至十五年。
6.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可以退嗎?
答:參保人員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遇出國、出境定居、死亡等情況的全額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并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7.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往前補繳養老保險費嗎?
答:不能,個體工商戶繳納養老保險費什么時間開始參保只能從什么時間繳費,不能往前補繳,中斷繳費的也不能補繳。
8.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什么?
答: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一是達到規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180個月)及以上。
9.參保人員退休時間是什么?
答:①繳費年限滿15年②男年滿60周歲,女(生產工勤崗位)年滿50周歲,女(管理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③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辦理退休;④從事特殊工種時間達到規定年限的,在以上年齡基礎上提前5年申請辦理退休;⑤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并經州、市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辦理退休。
10.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如何辦理?
答:省內轉移:由原單位經辦人員做停保,新參保單位續保即可。沒有單位的由本人到新參保地辦理。
跨省轉移: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云南人社12333或云南一部手機辦事通,電子社??üδ芟律绫jP系轉移提起申請即可。
11.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后,家屬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含在職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喪葬補助金標準:按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撫恤金標準:退休人員死亡以參保人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9個月。
在職死亡:實際繳費年限超過15年(含15年)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在職參保人員遺屬可以領取參保人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個月一次性撫恤費和3個月的喪葬補助費,實際繳費年限在1995年10月前的,再加發2個月的一次性撫恤費。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實際繳費年限占15年的比例計發。
2021年9月1日后死亡的在職參保人員:以參保人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確定發放月數。
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
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
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
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交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