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2022-010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社會救助 | 發布日期 | 2022-01-03 |
| 文號 | 〔2022〕-2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村民委員會:
根據《保山市財政局保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保財資環([2021]143號)及《龍陵縣財政局關于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龍財建(2021)51號),縣財政局向碧寨鄉下達2021-2022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冬春救助)38萬元,為進一步加強救災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出如下要求:
1、嚴格按照保財資環[2021]143號及(龍財建[2021]51號)文件及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此次下達資金應該直達受災群眾,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專項用于冬春期間需救助受災群眾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實際需求給予補助。要保障重點,按照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不得以慰問金的形式發放。
2、各村社區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監管,保證專款專用,嚴禁截留、占用、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資金使用情況及附件2請于2022年1月10日前報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
3、各村社區要持續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時、客觀、真實做好轄區災情信息收集上報,做到不遲報、不謊報、不漏報、不瞞報,為做好冬春救助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附件:1.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分配表
2.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落實情況表
(此件公開發布) 碧寨鄉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日
附件1
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1—2022年冬春
救助)分配表
村(社區) | 用途 | 分配金額(萬元) |
梨樹坪社區 | 專項用于支持冬春 期間受災困難群眾 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 3.3 |
碧寨村 | 4.1 | |
擺達社區 | 2.8 | |
濫壩寨村 | 2.8 | |
中寨村 | 3 | |
楊梅田村 | 3.6 | |
麥子坪村 | 3.6 | |
三家村 | 3 | |
新林村 | 3 | |
天寧社區 | 3 | |
半坡村 | 3 | |
坡頭村 | 2.8 | |
合計 | 38 |
附件2
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1—2022年冬春
救助)資金落實表
序號 | 鄉鎮 | 村(社區) | 小組 | 金額(萬元) | 落實具體情況 | 解決受災戶、人口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