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17_A/2018-052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社會救助 | 發布日期 | 2018-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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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抓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工作,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9號)、《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云政發〔2014〕65號)、《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加強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緊急通知》(云民社救〔2016〕5號)、《云南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相關工作的通知》(云民社救〔2018〕3號)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抓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兩項制度銜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主題,以強化責任為主線,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嚴格規范管理,形成農村低保對象精準、進出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則。
——精準識別,動態管理。把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放在當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及時將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享受農村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查,對家庭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低保對象死亡人員的及時進行清退,堅決破除低保對象固化,長期不跟蹤、不監督、不調整,進出不暢,養懶漢和向社會推責任,甩包袱的思想認識。
——堅持標準,公平公正。堅持依法行政,對低保政策進行廣泛宣傳,家喻戶曉,嚴格按照農村低保評定條件、評定標準進行評定,不得提高或降低低保標準,確保低保政策不折不扣執行、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經得起各方監督。
——縣鄉主體,村(社區)協作。嚴格執行《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及省政府關于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法規,履行好鄉級申請、受理、審核和縣級審批的責任主體,村(社區)主動配合參與鄉做好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堅持入戶調查、經濟狀況核查、民主評議和“三榜公示”,要暢通低保的受理渠道,建立低保的入戶調查、評議審核機制,堅決杜絕求助無門,網底失兜、底線失守的問題。
——銜接扶貧,雙向識別。強化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兩項制度有效銜接,按照應扶盡扶、應保盡保的原則,把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保,把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納入建檔立卡范圍,享受扶貧到戶政策,讓低保對象同扶貧對象一道如期脫貧奔小康。
二、工作重點
加強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及時清退不符合低保標準的在保對象,切實將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保障范圍,重點對以下六類對象進行識別、認定:
(一)脫貧退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未脫貧退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三)發生重特大疾病、意外死亡、重殘的困難家庭;
(四)大學就讀(含大專)的困難家庭;
(五)危房重建、易地搬遷的困難家庭;
(六)其他原因造成的“三無”家庭。
以上六類重點對象要嚴格逐戶審查,對(一)類家庭要及時清退,不能清退的要說明原因,備案管理,對(二)(三)(四)(五)(六)類家庭要及時納入,不能納入的要說明原因,備案管理。在審核中若發現對象家庭存在《龍陵縣城鄉低保對象審核及評定條件》(龍民政發〔2017〕49號)文件中不可以納入保障對象的十一種情形之一的,不得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三、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組織準備階段(5月1日—15日)
組建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抽調工作組,及時召開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會議。
(二)宣傳動員階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小組會議等多形式廣泛宣傳農村低保政策,讓農村低保保障范圍、標準、資格條件、申請審批程序做到家喻戶曉。
(三)實施階段(6月1日—6月20日)
由掛村領導、駐村工作隊員、村(社區)組建工作組開展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按照嚴程序、嚴標準、嚴要求的工作作風,對照《龍陵縣城鄉低保對象審核及評定條件》(龍民政發〔2017〕49號)和上述六類重點對象開展全面排查、入戶調查,將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村低保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并將鄉級審定對象報縣民政局進行審批,縣民政局抽調人員入戶抽查,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農村低保保障范圍。
(四)檢查評估和規范化管理階段(長期)
鄉、村(社區)要對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全面檢查評估,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同時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將抽調檢查組對各鄉鎮開展動態管理工作進行抽查。檢查評估工作結束后,建立健全農村低保工作動態管理機制,農村低保工作轉入常態化、規范化管理階段。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將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調整充實以村黨總支書記為組長,的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好人力、物力、財力,為開展好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提供堅實的保障基礎,小組要積極協助好村(社區)做好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
(二)堅持以點代面,積極穩妥推進。各村(社區)要進一步結合實際,嚴格執行各項政策及各項操作規程,對矛盾突出的問題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三)分類標注,動態管理。各村(社區)要結合低保對象實際,逐戶標注管理信息,包括原因、復審復核時限等,具體標注低保對象復核復審時限由鄉級根據實際情況制定,A類低保對象復核復審時限不得超過一年,B類低保對象復核復審時限不得超過半年,C類低保對象復核復審時限不得超過一個季度。
(四)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各村(社區)要進一步嚴明紀律,敢于擔當,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折不扣抓好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對因工作不力,推諉扯皮,將農村低保受理、審核權限下放至小組,不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工作,出現應保未保、應退未退以及徇私舞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相關責任人將移交紀律檢查機關進行嚴肅處理,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