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2024043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救災 | 發布日期 | 2024-04-3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省級冬春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云財資環〔2024〕40號)《保山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省級冬春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保財資環〔2024〕44號)和龍財建〔2024〕54號、龍應急發〔2024〕9號文件要求,為支持做好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經報請鄉黨委、政府同意,結合各村社區受災情況,現將2024年省級冬春救助補助資金3萬元分配至各村社區(具體分配資金見附件)。同時,提出以下要求:
一、該資金主要用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第一季度因災導致生活困難群眾口糧、飲水、衣被、醫療等基本生活救助,重點解決和保障因旱災導致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其次考慮2023年受災未補助的困難群眾。
二、本次資金分配依據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上報的2023年度各鄉鎮自然災害受災損失情況,以及2024年一季度受災情況,按照口糧≤90元、衣被≦220元,資金分配按2-3檔進行測算安排,其中最低檔不得低于130元/人,全額進行分配。
三、嚴格按照資金救助發放要求,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進行發放,做到“專款專用、封閉運行”,杜絕截留、滯撥、擠占、挪用和私分冒領等問題發生。各村社區需核準需救助人員信息(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碼、社保卡號等),確保冬春救助資金在規定時限內發放完成,及時將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
四、強化績效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將救災救助資金管理使用作為監督檢查工作重點,做到常態檢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強化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等工作,確保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標準合理、資金專款專用,績效目標實現。
附件:碧寨鄉2024年省級冬春救助補助資金分配表
碧寨鄉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碧寨鄉2024年省級冬春救助補助資金分配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村社區 | 補助資金 | 備注 |
1 | 楊梅田村 | 0.75 | |
2 | 麥子坪村 | 1.07 | |
3 | 擺達社區 | 0.54 | |
4 | 半坡村 | 0.385 | |
5 | 三家村 | 0.255 | |
合計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