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5-1-/2021-122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碧寨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安全生產 | 發布日期 | 2021-12-2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村(社區)委員會、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相關會議精神,深刻汲取全縣“10.08”“10.16”生產安全事故教訓,進一步抓實全鄉安全生產工作,推進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項責任,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10月20日至12月30日,在全鄉范圍組織開展為期70天的安全生產“補短板、治隱患”專項行動。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龍陵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集中開展以安全生產“補短板、治隱患”專項行動,堅持全面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企業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屬地負責與部門督導相結合,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有效減少一般事故、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鄉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10月20日開始至12月30日結束。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會議(10月30日前)
按照《龍陵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責任分工,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單位、各企業職能部門對所監管的行業領域內安全生產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并組織召開一次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會議,認真分析研究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主要風險和隱患,找準薄弱環節、短板弱項,分析監管薄弱環節和工作盲區,找準監管和生產經營中的制度、責任、措施漏洞和短板,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單,明確整改責任部門、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并將整改方案和清單上報碧寨鄉安全生產委員會。(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
(二)組織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生產知識學習(11月8日前)
各村(社區)、鄉直單位、駐碧企業負責人及各生產經營單位圍繞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組織到政府開展集中學習:一是全面系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學習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實施條例;三是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的系列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四是學習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技術規范及行業管理要求;五是組織觀看安全生產教育警示片和案例,以案促改;六是各村社區、駐碧企業集中開展一個月的安全生產知識宣傳。(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
(三)全面開展一次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對照檢查(11 月 15 日前)
各村(社區)、鄉直單位對照法定職責及行業監管要求,主動逐項對照監管內容,將工作責任明確細化到每一個生產經營單位、每一個環節領域和每一名責任人員,形成安全生產監管權力和責任兩個清單。各生產經營單位對照項目建設施工標準完成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監理負責人、勞務派遣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劃分,形成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兩個清單。各村(社區)、鄉直單位、駐碧企業、各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梳理完成后上報碧寨鄉安全生產委員會備案。(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
(四)全面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和執行情況自查自糾 (11 月 15 日前)
各村(社區)、鄉直單位、駐碧企業、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屬地責任的劃分要求,對現有的安全生產相關制度進行梳理,根據各行業安全生產現行法規及工作標準,清理失效制度,建立完善不健全的制度機制,調整完善不適用制度,對現行的安全生產相關制度,全面開展執行情況自查自糾,徹底消除“僵尸”制度、“睡眠”制度,確保工作制度務實管用。(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
(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自查自糾(11 月 15日前)
各村(社區)、鄉直單位、駐碧企業、各生產經營單位結合本行業監管領域和具體項目、企業生產經營實際,開展本行業監管領域內安全生產措施自查自糾,圍繞措施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時效性等方面進行評估,確保安全生產監管措施、防范措施、保障措施務實管用。(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
(六)全面開展一次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11 月 25 日前)
各村(社區)、鄉直單位、駐碧企業、各生產經營單位對照本行業領域內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對所監管的行業領域全面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要重點對市政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等行業領域開展監督檢查;經濟發展辦要重點對在建交通項目等行業領域開展監督檢查;水務部門要重點對水庫、水電站大壩等行業領域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開展監督檢查;碧寨鄉安全生產委員會要重點對硅廠、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開展監督檢查;中心校要重點對校園安全等行業領域開展監督檢查;碧寨衛生院要重點對村衛生室開展監督檢查;碧寨派出所和碧寨市場監督管理所要重點對閑置廠房、倉儲物流、易燃易爆、大型商業綜合體等行業領域開展監督檢查;臘碧供電所要重點對在建電力施工建設項目、學校、村委會、衛生院等重點場所開展監督檢查;鄉直其他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行業監管領域開展監督檢查。(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保安全、護穩定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壓實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帶隊檢查、重大隱患問題督辦、高風險單位安全監管責任清單等措施,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堅決筑牢安全防線。
(二)要進一步突出執法檢查重點。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研判當前安全生產形勢,深刻汲取“10.08 “10.16” 安全生產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實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進行動態排查,分級分類管理,做到底數清楚、心中有數。要加大對事故易發多發重點區域和風險高、隱患多的企業的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持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三)要進一步加強專項行動統籌。專項行動期間,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統籌抓好安全生產制度完善、體系建立、深化改革、隱患整治、打非治違等重點工作,把專項行動與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龍陵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確保各項工作齊頭并進、取得實效。
(四)要進一步從嚴行業監管執法。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 以最嚴格的監管力度抓好工作,落實“六個一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措施不落實的生產經營單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一律停產停業整頓;隱患排查不到位或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一律停產停業整頓;不汲取事故教訓或安全生產問題集中的生產經營單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一律停產停業整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一律停產停業整頓;安全生產存在重大隱患或責任、制度、措施不落實的單位一律通報上級項目業主、總承包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和事故責任一律實行法律責任、工作責任、經濟責任同步調查追責。
(五)要及時上報專項整治情況。本次“補短板、治隱患” 專項行動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要內容,各村(社區)、鄉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及各企業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落實,并結合所監管的安全生產領域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本行業安全生產“補短板、治隱患”專項行動的單項實施方案,于 11 月 2 日前上報碧寨鄉安全生產委員會;鄉紀委每15天督查通報一次專項行動工作落實情況,對工作開展不扎實的村(社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及時約談,對工作開展不扎實的駐碧企業和各經營單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嚴肅處理。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