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4-3-/2022-012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臘勐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監管 | 發布日期 | 2022-01-26 |
| 文號 | 瀏覽量 |
親愛的朋友們:
春節前后是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高峰期。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發布農村集體聚餐風險預警提示。
一、時刻緊繃食物中毒防控弦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使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這些食物可以是本身含有毒素,也可以是被細菌、真菌等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或者被病毒和化學毒物污染的食品。其按致病因素分有細菌性、有毒動植物性、化學毒物性、真菌及其毒素性等食物中毒。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患者一般會首先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水樣便等胃腸道反應,當毒物吸收進入血液后,就會損害肝臟、腎臟、心臟等臟器,嚴重時危及生命。
例:甲醇是工業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攝入5至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且其輕度中毒反應和普通醉酒類似,工業酒精和食用白酒難以直觀區分。甲醇對人體的毒性作用,主要特征是以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眼部損傷及代謝性酸中毒為主。一般于口服后8至36小時發病,表現為頭痛、頭暈、乏力、步態不穩、嗜睡等。重者有意識朦朧、譫妄、癲癇樣抽搐、昏迷、死亡等。臘勐鎮食安辦再次提醒: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的散裝白酒。不要購買、飲用私自勾兌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家庭自釀白酒嚴禁對外出售。嚴禁在集體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釀酒或散裝儲藏酒。
因此,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時刻繃緊食物中毒防控這根弦,注意在政府、有關部門及各種媒體的食品安全宣傳工作中了解、吸取、掌握一定的食物中毒防控知識,提高食物中毒急救能力。避免因食物中毒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嚴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和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制度
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全球新冠病毒變異,疫情沒有減輕趨勢。全國各地不同地區新冠疫情出現點、散狀。農村集體聚餐主辦(承辦)者要按照省、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的要求,嚴管嚴控紅白喜事和“殺豬飯”等農村集體聚餐活動,倡導節慶文明新風,白事簡辦,紅事緩辦,規定不能辦的堅決不辦。廣大人民群眾要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動,家庭私人聚會要控制在10人以下,切實杜絕新冠疫情傳播風險。
嚴格執行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備案管理登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控制規模,組織做好掃碼、測溫、戴口罩和場所通風消毒等防護措施。農村集體聚餐主辦(承辦)者應當嚴格遵守《云南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保證食品加工的環境、設施、食品的采購和存儲、食品加工、操作人員等符合規定、符合要求,特別是禁止采購和使用草烏、附子、河豚魚、野生菌、發芽土豆、四季豆、亞硝酸鹽加工的食品,以及禁止加工冷食類食品等。在舉辦農村集體聚餐前10個工作日內向本地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協管員或食品安全信息員)申報,接受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指導。
三、食物中毒自救知識
食用食物后,如出現頭昏、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煩躁不安、幻覺等中毒癥狀,應立即撥打120,及時就診。同時在等待救治過程中,迅速采取簡易催吐措施,方法是大量飲用溫開水或者淡鹽水,用湯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喉部進行催吐,吐后飲用適量糖鹽水,防止脫水導致休克。并盡量保留中毒發生前可疑食物樣品、個人嘔吐及排泄物,以備專業機構檢驗后供臨床救治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