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4-3-/2021-0106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臘勐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監管 | 發布日期 | 2021-01-06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1年第2號)
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當前,正值歲末年初,農村吃殺年豬飯、婚喪嫁娶等各類自辦宴席活動逐漸增多,存在發生農村自辦宴席食物中毒的風險,為切實加強和規范農村自辦宴席的管理,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宴席舉辦者是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
宴席舉辦者或承辦者是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對宴席的食品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要認真做好食品采購、加工、儲存等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宴席舉辦者要及時把患者送往當地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立即向村(社區)委會、鎮政府報告,鎮政府按事故處置預案及時組織處置,并向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衛健局報告。宴席舉辦者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救治工作,最大限度把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到最小。
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宴席舉辦者應認真落實以下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不使用未經檢疫部門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嚴禁使用草烏、附子、附片等毒性藥材及野生菌加工食物。
到正規食品經營企業購買酒類、飲料、熟食制品等食品,購買時必須索要銷售票據。嚴禁采購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
采購、采收的肉類、蔬菜盡量當天食用,不用不新鮮的蔬菜、死亡蝦蟹、病死畜禽,不吃四季豆、野生菌、生肉、螺螄、野生蜂蜜、發芽馬鈴薯、涼拌菜等容易引發中毒的食物。
食用加工使用自來水或符合飲用標準的井水,不使用溝水或被污染的水源清洗食物,避免發生水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保持食物加工場地衛生,消除廚房內外環境污染源,廚具生、熟分開,廚具、餐具認真清洗消毒,加工蔬菜前認真清洗,設置必要防蠅防塵設施,防止有害微生物污染食品。
無冷藏或再加工措施的熟食成品存放時間不宜超過2小時,不吃不充分加熱的剩余食物和過夜食物,避免危害人體健康。
加強廚房和食物儲藏地的安全保衛工作,妥善保管鼠藥、農藥,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菜肴實行48小時留樣備查,每種留樣獨立包裝不得少于100克。
農村自辦宴席廚師應積極到醫療機構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和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農村廚師不得在患病期間參與宴席食品制作。
宴席實行申報登記管理制度
村民無論舉辦何種宴請,凡在非餐飲服務場所舉辦超過50人的群體性聚餐活動時,舉辦者應提前向所在地村(社區)委會申報并及進行登記,村(社區)委會再向鎮政府進行備案,并由村(社區)委會與宴請戶主簽訂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承諾書之后方能舉辦。
提示:疫情期間,要做好疫情防范的相關措施,不得購買未進入過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未取得四證(《檢驗檢疫證》《報關單》《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的冷凍食品。